“保姆的試用期究竟定多久?”,“如果家里只有一居室,還能不能請保姆?”……在昨天的《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公開論證會上,來自政府、研究機構、企業、雇主、家政服務員各方的代表各抒己見。其中保姆能否與成年異性同居一室成為爭論關鍵。市工商局和市商務局負責人表示,將根據各方建議對合同文本進行修改,合同將在今年12月初正式在北京家政服務行業中推行。
爭論一:居室不能請保姆?
“條款對于保姆的尊重我很理解,但如果家里只有一居室的話,難道就不能請保姆嗎?”針對合同中“不得安排乙方員工(家政服務人員)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的條款,法學專家首先提出質疑。
有關部門負責人還補充,京城的情況和其他地區不同,七八成的家庭并非因為經濟狀況好而雇保姆,而是雙職工面臨照顧老人、孩子的問題而不得不雇。在這種情況下,該條款將為很多只能住一居室的家庭帶來生活瓶頸。
爭論二:雇主單方預付違約金?
合同中規定,雇主在簽約時支付的信用保證金中包含一部分違約金。消費者代表認為這一條款有“霸王”傾向:“我們還沒違約呢,為什么要先交違約金?”
該消費者補充說,雇主和保姆雙方都有違約可能,即使要預付違約金,也要雙方都互相預付才公平。“違約金實際上是一種無奈之舉。”一名家政協會代表表示,保姆一旦派到雇主家中,家政公司便很難再插手管制,將來發生糾紛不好處理,因此希望能靠預收的方式形成制約。
爭論三:保姆上保險誰出錢?
關于備受關注的“上保險”問題,在場的法學專家明確指出當前的合同規定略顯含糊,合同中只有第6條第2項中提到“乙方應協助員工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而且“協助”一詞含義不清晰。專家指出,這種模糊的措辭很危險,將來一旦保姆在工作時發生傷害,將很難界定究竟由哪方進行賠償。
保姆“代表”:“請保護我的隱私權”
“再苦再累的活也不怕,就怕心里累!”北京打工妹之家的干事告訴記者,在對大量在京家政服務員進行訪談的時候,相當一部分保姆表示,有些雇主會翻看自己的短信等等,她們覺得自己的隱私權被侵犯了,“心很累”,希望以后工作時,雇主也能尊重她們的隱私權。
雇主代表:“服務標準應更細致”
究竟做出什么樣的飯菜算合格?地擦完了,怎樣才算干凈?雇主代表們紛紛建議,在合同之后還應有更細致的家政服務標準出臺。對此,北京市家政服務協會會長李大經表示,已考慮出臺一個北京市的家政服務地方標準,將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制定。
(來源:北京晨報;作者: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