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完善社會管理,保持社會安定有序
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必須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
(一)建設服務型政府,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為人民服務是各級政府的神圣職責和全體公務員的基本準則。按照轉變職能、權責一致、強化服務、改進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優化機構設置,更加注重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以發展社會事業和解決民生問題為重點,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注重向農村、基層、欠發達地區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創新公共服務體制,改進公共服務方式,加強公共設施建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辦事程序,創新管理制度,為群眾和基層提供方便快捷優質服務。推行政務公開,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化,及時發布公共信息,為群眾生活和參與經濟社會活動創造便利條件。完善公共服務政策體系,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增強政府公信力。推進政事分開,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加強市場監管,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
(二)推進社區建設,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全面開展城市社區建設,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發揮駐區單位、社區民間組織、物業管理機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社區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有效銜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動。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促進流動人口同當地居民和睦相處。完善社區公共服務,開展社區群眾性自助和互助服務,發展社區服務業。
(三)健全社會組織,增強服務社會功能。堅持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會組織的政策,發揮各類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發展和規范律師、公證、會計、資產評估等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社會福利等領域興辦民辦非企業單位。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商會等社會團體的社會功能,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發展和規范各類基金會,促進公益事業發展。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自律性和誠信度。
(四)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妥善處理社會矛盾。適應我國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的發展變化,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堅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為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的結合點,正確把握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的關系,統籌兼顧各方面群眾的關切。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推行領導干部接待群眾制度,完善黨政領導干部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制度,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搭建多種形式的溝通平臺,把群眾利益訴求納入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健全社會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建立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實現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更多采用調解方法,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著力解決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設拆遷、環境保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涉法涉訴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優勢,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
(五)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有效應對各種風險。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有效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提高危機管理和抗風險能力。按照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的原則,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信息平臺,建設精干實用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完善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參與和自救能力,實現社會預警、社會動員、快速反應、應急處置的整體聯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實責任,嚴格管理,強化監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廣泛開展平安創建活動,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落實到基層,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著力整治突出治安問題和治安混亂地區,掃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堅決遏制刑事犯罪高發勢頭。實施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改革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積極推行社區矯正。加強對流浪兒童、服刑人員子女的關心教育,強化吸毒人員感化和管理,改進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完善政法保障機制,加強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層基礎建設,改革和加強社區警務工作,打造服務群眾、維護穩定的第一線平臺。堅持執法為民,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確保政法隊伍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始終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七)加強國家安全工作和國防建設,保障國家穩定安全。增強國家安全意識,完善國家安全戰略,健全科學、協調、高效的工作機制,有效應對各種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破壞活動,確保國家政治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堅持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全面推進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堅持積極防御的戰略方針,抓緊做好軍事斗爭準備,提高應對危機、維護和平,遏制戰爭、打贏戰爭的能力,努力為黨鞏固執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證,為維護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提供堅強安全保障,為維護國家利益提供有力戰略支撐,為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發揮重要作用,堅定不移地捍衛國家安全統一和領土完整。加強武裝警察部隊全面建設。增強國防意識,完善國防動員體制機制,深入開展雙擁共建工作,鞏固軍政軍民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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