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8時30分,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
74歲的王亞忱左手抱著一個綠色的氧氣袋,兩個鼻孔插著鼻飼,在兩名法警的攙扶下走進法庭。與眾多旁聽親屬動情哭泣不同,他似乎看不出有什么緊張,只是目不旁視,一步一頓地走到被告席上。
與2005年4月下旬記者見到的身著西裝、頭發烏黑的遼寧阜新華隆公司財務總監王亞忱不同,今天的他穿了一件黑色夾克,頭上的白發已經多了很多。
在王亞忱身邊,一同站在被告席上的還有他的兒子王曉軍。與王亞忱相比,今年49歲的王曉軍白發更多,占了將近一半。
今天,王亞忱、王曉軍父子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和“職務侵占罪”,于雅君、曹裔睿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一案在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王亞忱曾歷任遼寧省阜新市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1996年退休。王亞忱長子王曉軍經商,女兒王曉云曾長期擔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長(現為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另一個兒子王曉剛任阜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副支隊長。
根據公訴方——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的說明,為查處遼寧阜新王亞忱、王曉軍、于雅君一案,遼寧省紀委、遼寧省檢察院、遼寧省公安廳于今年5月27日成立了專案組,指定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檢察院向振興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庭審中,王亞忱說:“起訴書都是假的,因為我有證據。華隆公司弄虛作假事實成立,但不是我,而是高文華干的,阜新市公安局可以作證。”
王曉軍則對公訴人提出的問題一概表示不知情,指控罪名不成立。“我父親說要成立公司,讓我出錢,但華隆公司的名字我是一年后才知道的。我從來沒向別人提供過我的南非永久居留證明。從來沒有委托任何人。”
于雅君也認為自己的罪名不成立。“王亞忱委托我,凡是需要王曉軍簽字的時候由我簽字,我并沒有偽造銀行存款憑證。”
曹裔睿也認為自己的罪名不成立。“虛假證明文件不是我提供的,只是我送的。”
庭審中,王亞忱手提氧氣袋,肢體語言豐富,他的聲音在受審的4人中最為響亮。一開始,他就引用《刑法》第三條,要求審判長不要打斷他的講話,引用《公司法》說明他并沒侵占華隆公司的財產。
但是,當公訴方問及王曉軍是否給了他書面或口頭委托時,他一口否認;再問他是否委托于雅君代替王曉軍簽字,王亞忱說:“王曉軍沒有委托我,我以王曉軍的名義委托于雅君,這符合不符合民法規定,我就不清楚了。”
當公訴人例行宣布被告人應該“如實供述,珍惜機會”并詢問是否聽明白時,王亞忱大聲說:“明白是明白,你自己首先做到才行!”
值得注意的是,與開庭前在公安機關所做筆錄相比,今天的庭審中,4名被告人同時翻供,而且理由相近或相同:“公安機關刑訊逼供。”
事實上,今天下午,公訴方出具的被告詢問筆錄和4名被告上午所述完全相反。比如,于雅君此前多次供述:“出具虛假銀行存款憑證是王亞忱指使我干的。”
但在上午的庭審中,于雅君堅決否認這一點。公訴人問:“如果有證據表明是王亞忱指使你干的,你會如何解釋?”于雅君說:“我愿負法律責任。”
同樣,在詢問王曉軍南非公民身份證明時,王曉軍不明確回答注冊公司時這一身份是否有效。當公訴人問:“如果有證據表明2002年5月已經無效,你能否解釋?”王曉軍沉默一陣后說:“沒有人問我是否有效,我也沒向別人提供過有效證件。”
庭審中,王亞忱說:“據我所知,公安機關對他們3個人大搞逼供!”
王曉軍說:“我被抓后牢頭用水澆了我半個小時,打我,腦子不清楚。辦案人員提審我第一句話就是,挨打了吧,舒服了吧!”
于雅君說:“他們嚇唬我,連續一天半沒讓我睡覺。”
曹裔睿也說辦案人員對她進行了恐嚇。
針對前后不一的供述,被告一名代理律師提醒法官說:“應該全面看待這些證據,以今天的翻供為準!”
下午近5時,審判長宣布休庭5分鐘后繼續開庭,王亞忱突然表示體力不支,癱在座位上,醫生馬上趕來診治,約10分鐘后,審判長宣布第一天庭審結束。
據了解,本案將繼續審理。(來源:中國青年報,記者:劉萬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