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為民:“因為賭這個東西很容易令人沉迷。”
沉迷在賭博世界當中的李鎮長,賭注越下越大,在這張賭博對帳單上,李為民和他圈內好友一共賭了五回,贏了一回,可卻輸了四回,輸掉港幣1060萬,算下來,總共輸了960萬,李為民個人就輸掉了港幣720萬。”
2004年底,國家公職人員參賭的情況已經引起了中央紀委的高度重視,中央頒布了《關于嚴肅查處黨員和干部參賭的通知》,這給愛賭的李鎮長上了一個緊箍咒,可心癢難耐的他還是有辦法。
李為民:“下了這個文件的時候,都不敢賭了,到后來有朋友去,因為這個朋友不是公職人員,他們到那里玩,順便賭一下,大家做一下份,就這樣,在電話里面講一下,最主要就是他們在賭,我就有時候參與一下,問一下,就這樣。”
賭博帶來的極度刺激,使李鎮長欲罷不能,為了提高賭技,他苦心鉆研,為了祈求賭運, 李鎮長還在家中設置佛壇,供奉神靈,2006年8月份,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的時候,李鎮長周圍的人才知道這樣一些驚人的數字,四年來,李鎮長往返港257次,幾乎是每個星期都要去賭一次,最多的一個晚上,他輸掉了400多萬元。
李為民:“通過我自己這個事情,告訴所有的人們,特別是從事公職的人員,千萬不要賭,一參與了賭博之后,既害了自己,害了國家,又害了家庭。”
根據檢察人員的調查,李鎮長在港澳賭場一共輸掉了9000多萬人民幣,但身為公務員的鎮長哪里來的這么多錢呢?
輸掉了這樣一筆巨款,照我們想誰都會睡不著覺,但奇怪的是,李為民卻從沒有因為輸錢而頭疼過,他一直認為,自己是鎮長、公司總經理,借用一點公家的錢沒有什么,日后能夠還上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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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鎮長賭資到底是從哪里來的呢,檢察人員首先到了李鎮長的家,李鎮長的確挺有錢的, 他和他太太的名下一共擁有30間房屋,共8702.6平方米,商鋪6處,共205平方米,地皮7塊,共1168.5平方米,這些房產單位光每個月的用電繳費清單就能打滿三頁紙,但李鎮長賭博沒有動用這自己的房子,案發時,他的三十多間房子還是好好的。
李鎮長的賭資還可能有另外一個來源,李鎮長一共參股了十多家公司,有的送給他的還是最值錢的干股,以一家消防公司為例子,它送給李鎮長干股,李鎮長把鎮里的工程活推薦給他做,僅這一家公司就給李鎮長分紅171萬元,但事發時,這些股份也是原封沒動,檢察機關調查發現,李鎮長在港澳一擲千金的時候,他名下的財產都安然無恙,那輸掉的9000萬元,其實和塘廈鎮的集體企業有密切關系。
記者:“這些鎮里的集體企業生意很簡單,就是把這些荒地轉讓或者租出去,收回來的錢就成了集體的財富,放到集體企業的帳戶中,而李為民恰巧是這些企業的一把手和法人。”
塘廈鎮的經濟發展,跟它的地理位置有很大關系,塘廈離深圳、廣州都很近,土地也就變得非常值錢了,塘廈鎮幾乎所有的鎮屬企業,只有一個業務內容,那就是土地轉讓出租辦廠,在記者拿到的宣傳材料上顯示,塘廈鎮土地的轉讓費,一平方米是480元,租用費一平方米為2.5元,由于土地是集體所有,所以這些鎮屬企業的一把手都是鎮長來擔任,這種設計本來是希望鎮長能管好全鎮人民的集體財富,李鎮長管理的四家鎮屬企業分別是塘廈鎮經濟發展總公司、塘廈鎮對外經濟辦公室、塘廈鎮鎮聯經濟貿易有限公司以及塘廈鎮科苑信息產業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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