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日電 據華商報報道,因涉嫌敲詐勒索罪,4名自稱《西部發展報》記者的犯罪嫌疑人,及一名自稱《商品與質量周刊》記者的男子昨日經陜西延安市子長縣檢察院批準,被該縣公安局依法執行逮捕。
2006年9月11日,延安市子長縣一采油廠內來了4位不速之客。4人均持有《西部發展報》工作證,自稱要報道該廠下屬的某集油站原油泄漏事件。原油泄漏確是事實,為了息事寧人,該廠馬上安排招待這4名“記者”。子長縣警方提供的一份材料是這樣表述的:在采訪的3天中,劉成軍(4名“記者”之一)等人大吃大喝,狂妄地稱他們外出采訪從來沒有副職(被采訪單位)陪同,并對該廠黨委書記和下屬采油大隊大隊長百般刁難、訓斥,甚至欲出手打人。
在此期間,幾人“向采油廠索要6萬元‘封口費’”,無奈之下,該廠拿出10000元給了劉成軍等人,同時又買回10條香煙(每條約230元)送上。劉成軍、馬燕、蘇世雄、肖萬龍等4名嫌疑人馬上將錢物私分,其中劉成軍分得4000元和2條香煙,其余錢物被馬燕等3人均分。
10月16日,一個多月前已成功索要1萬余元錢物的4名“記者”中的2人再次來到曾發生原油泄漏的采油廠。聲稱他們又掌握了該廠發生原油污染的事情,要求采訪報道。采油廠有關領導立即安排在子長縣城的笑林大酒店招待2名“記者”,飯桌上,該廠下屬的采油大隊負責人提出以5000元了結此事,劉成軍和馬燕“嫌錢少,未答應”,雙方不歡而散。劉成軍和馬燕隨后從子長返回延安市。10月24日,子長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采油廠報案,稱有4名“記者”在該廠采訪時“態度蠻橫、大肆吃喝、索要財物”。子長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負責人李向杰立即抽出干警組成專案組,經過兩天兩夜的調查取證,案件事實基本查清,但劉成軍等人早已離開子長。
10月26日晚9時,李向杰率領6名干警趕到了延安,同時將采油廠曾與嫌疑人“交涉”過的職工也帶到了延安。李向杰讓該職工電話聯系劉成軍,很“誠懇”地邀請幾名“記者”至寶塔賓館商議處理“原油污染事件”。 劉成軍在電話中先是一頓訓斥,而后又稱已將材料寫好,就看采油廠的態度了。但劉成軍始終不肯露面。第二天上午,專案組讓采油廠職工再次電話聯系劉成軍,劉答應在中午12點見面。上午11時30分左右,劉派嫌疑人馬燕和蘇世雄到達寶塔賓館,采油廠職工招待2人至賓館吃飯喝酒,中午1時許,劉成軍乘坐出租車趕到賓館餐廳赴宴,民警馬上將3人抓獲。半小時后,另一嫌疑人肖萬龍趕赴賓館,被干警抓個正著。
4名“記者”落網后,陸續交代了其他涉嫌敲詐勒索的罪行,同時又牽出了4名“記者”。自稱《商品與質量周刊》記者的馬亞峰就是其中之一。
2006年7月,嫌疑人馬燕、蘇世雄與自稱《商品與質量周刊》的馬亞峰持工作證至安塞縣某鄉政府“采訪”,聲稱掌握了該鄉禁牧區放羊和退耕還林款未兌現的問題,要求采訪鄉領導并準備報道此事。鄉領導趕緊出面,“再三解釋說明,他們毫不理會,不斷施壓,威脅要將此事曝光,并匯報給省、市紀委處理鄉政府。”后在劉成軍出面“協調”下,該鄉政府被迫拿出8000元了結此事。拿到錢后,劉成軍等人又將8000元私分。
10月27日,子長縣公安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劉成軍、馬燕、蘇世雄、肖萬龍4人刑事拘留,其中馬燕因懷孕取保候審。專案組一干警說,“取保馬燕時,自稱《商品與質量周刊》的馬亞峰居然來到公安局,為馬燕做擔保人,直接就被我們抓了!本酵嘎叮趯徲嵾^程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稱,“要查清這些人(指其他幾名犯罪嫌疑人)在延安所犯的罪行,是夠查兩年的!
自稱《西部發展報》記者的4名犯罪嫌疑人,均持蓋有該報社公章的工作證,其中劉成軍的工作證在職務一欄后寫著“主任記者”,其他3人的職務欄后均署名“記者”。幾個工作證不是一個版本。西部發展報社屬于甘肅省的報紙,《西部發展報》對4名嫌疑人的身份是這樣界定的:劉成軍、馬燕兩人為我報社聘用人員,兩人均有新聞出版總署頒發的《新聞采編人員資格培訓合格證書》,正式的記者證正在跟主管單位申請辦理……肖萬龍、蘇世雄2人為通訊員。
對此,陜西省新聞出版局這樣認為:原西部發展報社陜西記者站因代管單位解除代管關系、未參加年檢審核等原因,已被我局注銷。自2005年12月起,西部發展報社陜西記者站已不存在。因此,劉成軍、馬燕等人不可能是被注銷機構的“記者”。但是,劉成軍等人是否屬《西部發展報》的記者,應查驗其是否持有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核發的《新聞記者證》!渡唐放c質量周刊》的馬亞峰所持工作證職務一欄中寫著“調查員”,歸屬部門為“陜西市場調查中心”。昨日下午,當子長縣公安局干警在該縣看守所宣讀對馬亞峰逮捕決定時,馬回答:“我不是記者,現在非常后悔!
專案組干警透露,已有另外3名自稱記者的嫌疑人進入警方視線,“幾名嫌疑人敲詐勒索的錢物超過七八萬,由此牽出的其他3名嫌疑人正在抓捕之中! (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