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0日電 中國和俄羅斯10日發表了中俄總理第十一次定期會晤聯合新聞公報。公報全文如下:
中俄總理第十一次定期會晤聯合新聞公報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邀請,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弗拉德科夫于2006年11月9日至10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2006年11月9日在北京舉行了中俄總理第十一次定期會晤。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分別會見了弗拉德科夫總理。
溫家寶總理與弗拉德科夫總理舉行了會談。
兩國總理參加了俄羅斯國家展開幕式和“俄羅斯年”閉幕式。
在會見、會談中,兩國領導人就進一步深化中俄戰略協作伙伴關系,加強政治、經貿、能源、科技領域合作以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了意見。
雙方指出,在《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指導下,兩國戰略協作伙伴關系持續快速發展。雙方互信達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各領域合作不斷擴大和深化,給兩國人民帶來巨大的實際利益,為促進世界和平與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雙方決心按照條約確定的原則和精神,繼續推動各領域互利合作,不斷提高戰略協作伙伴關系的水平。
雙方積極評價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和中俄教文衛體合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所做的工作。對兩個委員會及其各分委會和單獨的工作小組自兩國總理第十次定期會晤以來所做的工作予以肯定。對兩個委員會雙方主席及全體成員表示感謝。
雙方指出,在兩國總理定期會晤機制框架下建立環保合作和民航合作兩個分委會,提高了這一機制的作用。
雙方同意將中俄教文衛體合作委員會更名為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將起草并簽署相關議定書。
雙方在第十一次總理定期會晤框架下簽署了下列文件:
1、《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紀要》
2、《中俄教文衛體合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紀要》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俄羅斯聯邦政府關于中俄國界管理制度的協定》
4、《互換〈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批準書的證書》
5、《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俄羅斯聯邦政府關于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的協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俄羅斯聯邦經濟發展和貿易部關于完成2006-2010年中俄經貿合作發展規劃工作的備忘錄》
7、《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俄羅斯聯邦經濟發展和貿易部關于促進中俄機電產品貿易2007-2008年行動計劃》
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和俄羅斯聯邦原子能署和平利用核能中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9、《中國國家開發銀行向俄羅斯外經銀行授信協議》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俄羅斯聯邦教育科學部教育合作協議》
11、《中國國家開發銀行和俄羅斯外經銀行和俄羅斯薩哈林州政府關于投資發展領域合作的協議》
12、《中國人民銀行和俄羅斯聯邦中央銀行關于擴大中國境內提供中俄邊貿本幣結算服務的銀行所在地的地域范圍的紀要》
13、《中國國家電網公司與俄羅斯統一電力系統股份公司關于從俄羅斯向中國供電項目第一階段購售電合同》
14、《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和俄羅斯石油公司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15、《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上海海外聯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俄羅斯外貿銀行關于圣彼得堡“波羅的海明珠項目”金融保險合作協議》
16、《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與“俄石油”國際有限公司設立合資公司合同》
17、《新華通訊社與俄羅斯新聞社新聞交換與合作協議》
雙方強調,2004年10月兩國元首決定,2006年在中國舉辦“俄羅斯年”,2007年在俄羅斯舉辦“中國年”。這對推動中俄關系全面發展、擴大和深化各領域務實合作具有戰略意義。
雙方對中俄“國家年”雙方組委會的工作給予高度評價,對“俄羅斯年”活動順利舉辦表示滿意。雙方指出,“俄羅斯年”活動涉及中俄合作的方方面面,得到兩國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增進了兩國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鞏固了中俄戰略協作伙伴關系的社會基礎。
俄方對中方全力協助組織舉辦“俄羅斯年”活動深表感謝,將提供一切便利,確保“中國年”各項活動與“俄羅斯年”活動一樣順利進行。
雙方指出,中俄總理第十一次定期會晤在雙邊關系特有的友好、理解與合作氣氛中舉行,取得了顯著成果。雙方對會晤成果表示滿意。
雙方商定,將于2007年在俄羅斯舉行中俄總理第十二次定期會晤。具體日期通過外交途徑另行商定。
二00六年十一月十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