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6日電 據北京晨報報道,情人向原配發送數十條騷擾短信,詳述與其夫交往細節。記者昨天獲悉,海淀區法院認為該行為已經構成性騷擾,情人被判賠償2000元。
陳女士與王先生是夫妻,劉女士是王先生的情婦。去年9月起,王先生和劉女士斷絕來往。在倆人來往期間,劉女士用自己的身份證注冊購買了“動感地帶”的手機號碼138××××0800。
從去年10月6日起,王先生的妻子陳女士的手機上開始不斷出現來自號碼為138××××0800的手機發送的信息,僅去年12月21日一天就有12條之多,在去年12月22日有18條,去年12月27日發送17條、去年12月28日發送15條。
法院認為,劉女士與王先生通奸,破壞婚姻家庭,且長期通過發送手機短信的方式對陳女士進行騷擾,內容污穢不堪,粗俗下流,使用了大量的污辱性語言。造成陳女士精神上的苦痛,構成對于陳女士名譽權的侵害,判決劉女士賠償精神撫慰金2000元。
案后,據法官介紹,同性之間也可能發生性騷擾,而且性騷擾的方式不一定是直接性的猥褻性的性器官接觸或者話語挑逗,還可能如本案一樣是通過短信等方式進行非直接的性攻擊或者性挑逗,關鍵在于該行為是否違背個人意志而作出的具有性方面的行為或者語言,而方式可以是直接行為方式也可以是間接行為方式。(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