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國防經費
中國政府依據國防法和預算法,遵循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的方針,適應國防需求和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國防費的投量和投向。
中國國防費的主要支出項目有人員生活費、訓練維持費和裝備費。人員生活費用于軍官、文職干部、士兵和聘用人員的工資、保險、伙食、服裝、福利等費用。訓練維持費用于部隊訓練、院校教育、工程設施建設及維護和日常消耗性支出。裝備費用于武器裝備的研究、試驗、采購、維修、運輸和儲存等。國防費的保障范圍,既包括現役部隊,又包括民兵、預備役部隊,并負擔了部分退役軍官供養、軍人子女教育、支援國家經濟建設等方面的社會性支出。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為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統一,適應世界新軍事變革的發展,保持了國防費的逐步增長。但是,這種增長仍屬于彌補國防基礎薄弱的補償性增長,是與國家經濟發展相協調的適度增長。20世紀80年代,國家的工作重點開始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強調國防建設服從和服務于經濟建設大局,國防建設處于低投入和維持性的狀態。從1979年到1989年,國防費年平均增長為1.23%,與同期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指數年平均上漲7.49%相比,實際年平均負增長5.83%。從1990年到2005年,國防費年平均增長為15.36%,扣除同期全國消費價格總指數年平均上漲5.22%,實際平均增長9.64%。
2004年、2005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分別為159878億元人民幣和183085億元人民幣,分別比上年增長10.1%和10.2%。國家財政支出分別為28486.89億元人民幣和33930.28億元人民幣,分別比上年增長15.57%和19.11%。2004年、2005年,中國年度國防費分別為2200.01億元人民幣和2474.96億元人民幣,分別比上年增長15.31%和12.50%。兩年來,中國年度國防費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和國家財政支出的比例有所下降,2003年分別為1.40%和7.74%,2004年分別為1.38%和7.72%,2005年分別為1.35%和7.29%。2006年,中國國防費年度預算為2838.29億元人民幣。
中國增加的國防費,主要用于:(一)改善軍人工資待遇和部隊生活條件。隨著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持續改善,相應提高現役軍人的工資和津貼標準,增加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提高保險、醫療、住房等保障水平。提高地區和專業崗位津貼,改善駐艱苦地區部隊生活條件。(二)加大武器裝備和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推進軍隊信息化建設,增加武器裝備購置和維修保養費用,完善軍事基礎設施,加大邊海防部隊設施建設投入。(三)支持軍事人才建設。加大軍隊院校教育和依托地方院校培訓軍隊人員的投入,提高軍隊優秀專業人才津貼水平和人才獎勵標準,增加聘用非現役人員經費。(四)平抑物價上漲因素。適應石油、建材及主副食品價格上漲,增加軍用油料購置和國防工程建設支出,提高部隊伙食費標準。(五)增加非傳統安全領域國際合作的費用。
中國國防費總額、軍人人均數額,與其他一些國家特別是大國相比仍處于較低水平。2005年,中國年度國防費相當于美國的6.19%、英國的52.95%、法國的71.45%、日本的67.52%。中國國防費軍人人均數額為107607元人民幣,是美國的3.74%、日本的7.07%。
中國對國防費實行嚴格的財政撥款制度。軍隊根據國家確定的國防發展戰略、軍隊建設目標和年度軍事任務,開展預算編制工作。各級預算單位進行預算項目論證與經費需求測算并逐級上報。總后勤部會同各總部部門,對各軍區、軍兵種提出的年度預算需求進行分析測算和研究論證,匯總編制國防費預算,經中央軍委審查批準后,提交國家財政部。國家財政部根據中長期財政計劃和預計年度財政收入,與總后勤部協商提出軍費撥款方案,納入年度中央財政預算草案。經國務院批準后,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審查,最后提交全國人大審議。財政部根據全國人大批準的中央預算將國防預算批復給總后勤部。總后勤部根據國家批復的國防預算,按規定程序下達各級各部隊執行。
總后勤部和各軍區(軍兵種)、軍、師(旅)、團級單位設置財務機構,負責國防費的供應保障和管理監督。國家和軍隊的審計機構,對國防費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實施嚴格的審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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