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死刑核準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的執行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將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答:最高人民法院在統一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的過程中,必然會遇到一些問題。首先,隨著原來授權各高級法院核準的死刑案件都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核準,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準的工作量較以前有很大的增加,死刑核準任務更重了。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從全國各地法院和法律院校、律師界選調的大量刑事審判干部,由于是剛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在生活、工作等各方面都要有一個適應的過程。雖然已經過專門培訓,也在最高法院工作適應了一段時間,但是,在具體工作方式、工作節奏等方面,需要經歷一個磨合期才能完全滿足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案件核準工作的要求。第三,死刑案件核準的相關制度和工作程序也需要做相應的改進和完善,相關的管理工作得跟得上。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很多方面還需要做進一步努力。我們相信,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這些問題都能夠得到圓滿的解決,死刑案件核準制度改革一定能夠順利實施。
記者: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后,可能出現的死刑案件進京上訪增多問題,如何應對這一問題?
答:最高人民法院一貫高度重視涉訴上訪問題。針對統一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后可能出現的死刑案件進京上訪增多問題,我們將進一步強化責任,建立有效的死刑案件信訪機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特別是高、中級人民法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切實負起責任,把死刑案件信訪接待工作做好。一是保證死刑案件的公正審判。通過公開、透明的審判程序,做出公平、合理的判決,使當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接受法院的判決。二是認真聽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訴求,切實保障被害人的各項訴訟權利,依法努力解決好民事賠償等問題,做好被害人及其親屬的安撫工作,引導被害人和社會公眾采取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三是完善涉訴信訪工作機制。對于因判處死刑或者不判處死刑而引發的纏訴、上訪和群體性過激事件,依靠黨委,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耐心細致地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及時做好疏導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切實維護司法權威,確保社會穩定。四是大力宣傳黨的寬嚴相濟、嚴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在全社會樹立依法、理性、文明、人道的刑罰觀念,營造有利于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的社會輿論環境。
記者:統一行使死刑核準權后,刑事法官隊伍司法廉潔問題更為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在隊伍廉政建設方面有何舉措?
答:最高人民法院將采取各種措施,進一步加強刑事法官隊伍廉政建設,不斷增強刑事法官廉潔司法的能力,切實有效地防止審判人員違法違紀辦案現象。一是建立健全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違法辦案工作機制,努力構建和進一步完善“不愿為”的自律機制、“不敢為”的懲戒機制、“不能為”的防范機制、“不必為”的保障機制。二是制定并完善適應死刑復核工作特點的內外監督制約工作程序和機制,嚴格審判制度,嚴密案件管理,強化廉政責任,嚴肅審判紀律,加強對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的監督和制約,堅決防止以權謀私、徇私枉法。三是繼續加大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的力度,對于濫用職權、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一旦發現,一律清除出法官隊伍,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各級法院恪盡職守、清正廉潔、公正司法的刑事法官,將大力給予表彰和宣傳,以弘揚正氣,鼓舞士氣。
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陳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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