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毅樺介紹,為了獲得塑料、電子等垃圾中的有效成分,甚至有部分不法商人直接去購買國外的垃圾。
綠色和平組織有毒物污染防治項目主任岳毅樺說:“如果說真正承擔責任的話,絕對是將這批洋垃圾出口到中國來的那個公司,那個發達國家必須承擔他們的責任,他們應該運回去。這也是有先例的,只要在海關發現或截獲這樣的垃圾,必須全部退回。”
新聞背景:中國成為洋垃圾傾銷地
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輸送垃圾并不是最近才發生或者出現的事情,我國一直都受到“洋垃圾”入侵的困撓。
1993年9月,韓國7家公司以“其它燃料油”名義,將1228噸廢舊物由韓國運抵南京港,經查船上裝的全都是污水、醯性腐蝕性赦體等化工廢棄物。1995年6月,從德國進口678噸貨物抵運江西,名稱為進口廢塑料,經海關人員開箱檢查,發現箱中全是食品袋、飯盒、飲料罐等生括廢棄物。同年7月,上海寶山海關查獲從日本進口的46噸名為回收塑料,實為廢棄農用薄膜的洋垃圾。2005年3月,在荷蘭鹿特丹港截獲的一艘前往中國的英國貨船上,54個集裝箱內裝滿了食品垃圾、塑料廢品、飲料罐、舊衣服、廢電池以及廢舊手提袋等生活垃圾。從2004年開始,歐洲大陸出口到中國的塑料垃圾高達20萬噸,廢紙和硬紙板多達50萬噸,比三年前有了大幅度增加。
(來源;央視《經濟信息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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