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羅平縣發(fā)生一起綁架案,令人稱奇的是,綁架案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竟然是某政法大學法律系的學生。昨日,這起案子二審有果。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涉嫌綁架的5人犯綁架罪,維持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至12年不等。其中,在綁架案中負責放風的政法大學生劉某獲刑7年。
劉某是貴州籍的某政法大學在校學生。去年7月4日,眼看臨近開學了,學費還沒湊夠,這可急壞了劉某。于是,這小子心里頭產(chǎn)生了短期迅速籌點學費的念頭。就在當天,劉某接到在我省羅平縣打工老鄉(xiāng)的電話,要他趕到羅平來發(fā)財。劉某心動了,即刻起程。
7月6日,劉某到達羅平后才知道,老鄉(xiāng)是叫他去綁架。聽到只需放風后,劉某就點頭答應了。7月9日晚11時許,劉某等人摸到當?shù)匾粭罾习寮腋浇藯罾习宓膬鹤悠狡酵獬錾蠋H,迅速沖上前捂嘴巴、蒙頭,用刀威脅等手段將平平綁架至距離他家十多里的一樹林。次日上午9時,平平被綁匪威脅著和父親楊某電話通話,要父親拿錢來贖自己。隨后,劉某的老鄉(xiāng)在電話中向楊某索要贖金30萬元,稱晚上12點前不交錢就砍去孩子的雙腿,后協(xié)商贖金為12萬元。談妥后,其中的兩名綁匪去拿贖金未逞。當夜12時許,看守平平的兩名綁匪見孩子嗓子都哭啞了,十分可憐,便心生善念將孩子放走了。隨后,5人還是被警方抓獲。
羅平法院一審認為,綁架案有組織策劃,并分別判處5名犯罪嫌疑人12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一審判決宣判后,劉某和老鄉(xiāng)以犯罪中止等為由提出上訴。曲靖中院二審審理認為,綁架后,5名被告人已經(jīng)控制被綁架者達24小時,是犯罪既遂。因此,維持原判。(蔣瓊波 通訊員 區(qū)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