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1日電 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今天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大會發言。 劉楓委員代表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發言時建議,國務院盡早制定出臺《京杭大運河保護條例》,對京杭大運河保護的基本指導思想、原則、保護規劃編制、專項保護資金設立、保護工作監督檢查以及相應法律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推動大運河的保護與管理工作盡快走上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軌道。
劉楓委員表示,當前,京杭大運河的保護和申遺工作有了一個良好的開頭,國務院已將京杭大運河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文物局也已將大運河列入重設的《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沿河不少地方也正在對運河實施保護和利用的綜合整治工程。但是,保護和申遺工作任務十分繁重,面臨問題也不少。
一是對保護和申遺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尚未引起國家層面和沿河各地的足夠重視。二是長期以來,大運河的保護和整治,存在條塊分割、多頭并管的局面,缺乏整體保護規劃和統一管理協調機制。三是整體風貌日遭毀壞,山東濟寧以北河段斷流已有時日,一些河段污染嚴重,堵航現象時有發生,部分古河道頻遭破壞,運河上的古代水工建筑以及與運河相關的重要古建筑“建設性破壞”不止,沿河民俗風情、民間藝術等非物質文化遺產日趨消亡。四是尚未制定諸如《長城保護條例》這樣的法規,保護工作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五是基礎工作薄弱,文化遺產家底不清;經費嚴重不足,保護力不從心;申遺進展緩慢,工作力度不夠。
為此,政協委員建議盡快建立統一協調機制,切實加強對京杭大運河保護的組織領導工作。
一是成立以國務院領導同志牽頭的京杭大運河管理委員會,加強組織領導,統一協調保護、申遺和開發利用工作,避免條塊分割,政出多門。
二是盡快編制《京杭大運河保護總體規劃》,明確保護標準和重點。
三是全國政協牽頭,成立由國家相關部門、有關專家、沿河政府和政協參加的京杭大運河研究機構,對京杭大運河及沿線開展全面調查,摸清文化遺產家底,協調和督促有關保護和申遺工作。
四是按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要求,盡快制定申報世界遺產的工作方案,積極推進申遺工作。(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