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購物”盛行的今天如何挑戰消費“潛規則”?重慶首次推出網站類購物消費“先行代賠償”制度。11月19日下午,記者從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獲悉,該會日前與重慶某網上家電商城簽訂了為期3年的“先行代賠償”合作協議,“保證金”額度為5萬元。
挑戰網站購物消費之“潛規則”
據介紹,按照該協議內容,重慶某網上家電商城在簽訂協議時,要向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交納5萬元作為賠付網友在該處發生購物消費糾紛時的“保證金”。同時,如果在3年時間內,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啟用了“保證金”對消費者“先行代賠償”的情況下,該網上家電商城還要向該會隨時補齊5萬元的“差額”部分。
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稱,隨著近兩年“網上購物”的興起與盛行,該會也經常會接到很多消費者反映“在網上買到的實物質量與商家宣傳的不相吻合”,此次協議的簽訂對挑戰網購消費領域的‘潛規則’有積極意義。
擬定面向全市相關企業進行推廣
“這是從1996年市消委率先在全國推行‘先行代賠償’制度以來,在13年的時間里,我們首次與從事互聯網網站購物的商家成功簽訂此類合作協議。”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王中慶表示,該賠協議主要針對全市的網購一族,作為消費者的廣大網友在收到實物時發現商品質量有問題,而又得不到商家合理解決后,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將在15天內完成核實事實、合理賠付。
同時,通過該協議率先在重慶從事“網上家電商城”的該商家試點后,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擬定于近期面向全市從事“網上購物”的相關企業進行全面推廣,以進一步保障全市“網購”類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13年前重慶在全國首推“先行代賠”
“我們從1996年7月開始在全國首家推行‘先行代賠’制度的13年時間以來,截止目前,與市消委先后簽訂協議的商家數量累計已有30多家左右。”作為原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副秘書長、現任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研員的王化田稱,此項制度的實施對該批商家在誠信經營等方面有重要促進作用。
王化田還說到,今年10月,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重新修定了《先行代賠償管理辦法》,除了對企業相關的經營資質有嚴格審核等方面的內容繼續保留以外,還特別對企業在簽訂“先行代賠”的期限和“保證金”的額度方面增加了新規定,以進一步讓該制度增加對商家的約束力,為營造“放心消費”環境作出貢獻。
最低“保證金”3萬元至少簽3年
據介紹,該規定最大的“亮點”在于將“一年時間起簽、只交納幾千元保證金也可以”的原有模式基礎上增設了“門檻”作為起點,暨相關商家要向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最低交納3萬元的“保證金”且至少簽訂為期3年時間的“先行代賠”協議。
此外,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辦法對于在誠信經營等方面特別有自信的商家,在簽約期限和保證金的額度方面則暫時沒有實行“上限”封頂。(何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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