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午夜醉臥在機動車道上,出租車司機李小勇未及時發現被害人,將其卷入車底拖帶,致使醉漢當場死亡。今天上午,肇事逃逸司機李小勇在東城法院出庭受審。
34歲的李小勇系北京市起源出租汽車公司司機,和妻子分班同開一輛出租車,案發當天他因過度疲勞,曾停在路邊睡覺。2009年11月5日凌晨4時,睡醒后的李小勇駕出租車行駛到東城區安德路東口27路公交車總站前時,將醉酒后半臥在機動車道內的51歲男子王某卷入車底拖帶,致其肋骨斷裂刺入心臟,造成心臟破裂大出血死亡,后李小勇駕車逃逸。
“我往西拐彎,被害人正走著,到跟前忽然躺到我車底下,根本就來不及踩剎車,就軋過去了。”今天在法庭上,李小勇一改在公安機關的供述,“覺著咯噔一下,沒聽見異常聲音,一害怕就開車走了。”他后來又想把被害人送到醫院,但回現場后發現警察,便駕車去了洗車房。
此前李小勇在公安機關交代,他的車撞上黑影后曾踩剎車,聽見車底下有拖帶聲,拐進胡同后看到路上躺著個人。因害怕賠錢,他就繞過被害人離開現場。后來他因前保險杠沒有痕跡,曾回現場察看探頭,結果看見警察已到現場,就去了洗車房。“想刷洗一下,這樣警察就看不出來了”。其后,他若無其事地和妻子交班,并送孩子上學。
檢察官在法庭出示的3段現場監控錄像,證實了案發的全部過程。錄像顯示,案發當天凌晨4時零8分,被害人王某出現在畫面中,隨后醉臥在機動車道上,此后有幾輛出租車經過現場,看見醉臥的被害人都繞過去了。4時13分27秒,肇事車出現并以每小時40公里速度駛過,畫面上顯示該車經過被害人時車速放慢,且駛離后,倒在路上的被害人也隨之消失在畫面里。另一段錄像顯示,案發時出租車拐彎進入安德路旁邊的一小區內,然后又調頭駛出。
李小勇看完錄像,并未表現出愧疚,仍然堅持他的說法:“我根本就聽不清有沒有拖帶聲,不知道有沒有拖帶……”根據法醫鑒定報告,被害人王某并非被撞擊死亡,而是拖帶導致死亡。
經交通部門認定:被告人李小勇負本次事故主要責任;被害人王某負次要責任。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小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辯護人認為,被害人被撞后已經死亡,李小勇即使不逃逸,也無法挽救其生命,此外李小勇家庭比較貧困,因此害怕被追究民事責任。截至發稿時止,此案仍在審理中。(記者王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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