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衢州7月6日電 (李飛云 汪佳)7月6日下午,浙江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特大運輸、販賣毒品案,涉案15名被告人中6名為“90后”,8名為“80后”。
15名被告穿著醒目的黃背心站成一排,清一色的年輕臉龐,低頭傾聽著審判長的宣判。被告人林永仙運輸、販毒冰毒1760余克、麻古7.9克、K粉480克被判處死刑,被告人張國群以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余被告人以販賣毒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至十三年不等。
法院經審理查明,福建人林永仙在2008年下半年先后結識了衢州人“文文”和張國群,并從此保持密切的毒品交易關系。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7月的時間里,“文文”和張國群分別通過銀行賬戶匯給林永仙共計81萬余元人民幣用于購買毒品,主要為冰毒和麻古。林永仙收款后,以坐火車或乘大巴車的方式將毒品運送至浙江省衢州市,有時候也會將冰毒偽裝成普通貨物托福州到衢州的大巴司機帶至衢州,然后由張國群前去接貨。
張國群將從林永仙等處買到的毒品除留一部分自己吸食外,通過女朋友阿蜜、朋友“晶晶”等人販賣,大多數時候自己親自賣給他人。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7月間共販賣冰毒250余克,麻古35顆。
張國群的女友阿蜜是一名未滿16歲的小姑娘,因父母離異,走上社會,被朋友帶著開始吸毒。與張國群在一起之后,阿蜜的毒品都由張國群免費提供,開始阿蜜把一些自己吸剩的毒品賣給他人,后來開始幫朋友從張國群處買毒品,有時自己也從中賺取一些差價。除阿蜜外,張國群還有盧小剛、伊占權等多人從其手中拿貨販賣。
2009年7月6日,林永仙收到張國群的匯款之后,親自帶著半條K粉和49克冰毒從福建坐火車送到衢州張國群的租住處,次日被公安機關抓獲。隨后,張國群等其余14人也被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林永仙的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張國群等14名被告人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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