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的江蘇人孫團昭曾因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偽造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印章、偽造居民身份證兩次獲刑,為了使兒子也有一個謀生的“手藝”,孫某手把手的教23歲的兒子孫杰做假章、假證。檢察機關以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印章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出售非法制造的發(fā)票罪對孫團昭提起公訴,以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對孫杰提起公訴。今天上午,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3日,被告人孫團昭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本市豐臺區(qū)一出租房內(nèi),使用電腦、打印機等設備偽造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企業(yè)印章。期間,被告人孫團昭伙同孫杰偽造居民身份證一張并向李本清(另案處理)販賣。2010年2月3日,被告人孫團昭伙同孫杰在本市豐臺區(qū)一出租房內(nèi),為李本清偽造居民身份證時被抓獲,當場起獲偽造的各類印章60枚和偽造的北京服務業(yè)、娛樂業(yè)、文化體育業(yè)專用發(fā)票等四類129份,北京市商業(yè)企業(yè)專用發(fā)票42本1050份、北京市汽車維修業(yè)專用發(fā)票52份。
2010年10月左右,孫杰來找父親,孫團昭看兒子整天無所事事,吃喝玩樂,就讓他學做假證,以后也有個謀生的手藝。干活時,孫團昭叫上兒子,邊做邊給兒子講解。孫團昭的老鄉(xiāng)李本清幫忙聯(lián)系活,孫團昭有時也自己貼小廣告招攬生意。2010年2月3日晚上,孫團昭正做假證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庭上,孫團昭和孫杰都表示認罪。“我租了兩間房,一間住,一間放我花2000多元買的制假章的工具。李本清是我的老鄉(xiāng),找我做身份證和章,抓我們時,我兒子看我做身份證呢。我兒子就幫我遞東西,假章和假證都是我自己做的,我并沒想讓他干這個。發(fā)票是我買的,用于轉(zhuǎn)賣的,2003年、2004年我和老鄉(xiāng)學做假章、假證,”庭上,孫團昭說。
“我來北京快一年了,后來去我爸那,跟著就學了。我跟父親學做假章、假證,但我沒做過。我不知道我父親什么時候開始做假證的,我也不想學,就是順其自然“,孫杰說。“你和你父親在一起住兩個月,誰來你們家你都不知道嗎?”法官問,“我們就一起吃飯,他的事我知道的很少”,孫杰說。
“事已經(jīng)犯了,我認罪伏法”,最后陳述時,孫團昭說;“我就是在邊上看著,如果看著也算制作的話,我認罪”,孫杰說。
此案沒有當庭判決。 雪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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