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日報記者在清遠市采訪時發現,英德東華鎮稀土礦盜采現象嚴重。該鎮有5處非法采礦點,與之形成對比的是,整個清遠市都沒有一張稀土礦開采許可證。
一噸稀土氧化物開采成本只有2.1萬元,售價卻高達11萬元,每月近300萬元的收益,使“稀土變得如同白粉”,令非法采礦者欲罷不能。
據了解,目前我國實際稀土冶煉分離能力已超過20萬噸,而今年國土資源部公布的2010年稀土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8.92萬噸。冶煉分離產能嚴重過剩,造成稀土原礦供不應求,也令盜采者鋌而走險。
英德稀土非法開采只是冰山一角,整治非法稀土礦,迫在眉睫。
東華鎮暗藏5個非法采礦點
英德市東華鎮東壩、新田、新老幾個村落,環繞著一片山區,里面蘊藏著貴重的稀土礦。這沒有給本地的村民帶來財富,卻引來了盜挖礦者。在村民的指引下,記者登上山頂,可以看到5個大小不一的礦點,山體被挖開裸露出黃色斷面。
10月11日,記者在知情人指引下,從省道252線東壩村路段一條岔路口進去尋找礦點。進山后山間僅兩米寬的泥濘路面跌宕起伏。每天從山里出產的珍貴白色稀土就是從這條山路運出。經過3公里的山路顛簸后,記者找到了第一個礦點。
記者看到,此處一大片山地被挖開,裸露出黃色泥土。直徑五六米的母液池里,蓄滿了藍綠色的池水,這是用硫酸和硫酸銨浸泡稀土后的稀土水。
在不遠處也有一個差不多大小的水池,里面的水顏色較淺,據知情者介紹,這是用來加入碳酸氫銨沉淀稀土的池子,水池底沉淀的白色物質就是稀土產品。池子邊是一臺壓榨機,白色的稀土經過壓濾后,便裝入袋中堆放在一旁。下午,一輛“湘M”牌照的貨車將這些稀土運走。
記者走訪了解到,其他4個礦點也都隱藏在深山,規模和采礦方法相似。
這種設備簡陋的采礦方法,被稱為“原地泡礦”,對環境的破壞非常嚴重。“廢水所到之處魚蝦絕跡,農田絕收。”
當地村民指著一大片黃色的淤泥地說,“這塊地有20多畝,之前全部都是稻田,現在被淤泥覆蓋,完全不能耕種。”
環繞著這片山區,有東壩、新田、新老等幾個村落。受影響較大的是更靠近礦山的東壩村。
在當地村民帶領下,記者進入礦區,在第一個礦點和第二個礦點之間的山路上,東壩村村民指點,之前下大雨時有長約60米的山體滑坡,將這段山路全部掩埋掉。
非法礦
勢頭按都按不下去
據了解,礦老板為了躲避檢查,亦將礦點隱蔽在大山深處不易被發現的地方,將開礦點、稀土沉淀池和成品倉庫分設在不同的地方。
每天下午,運送稀土的車子從山里開出來,經省道252線往高崗方向約400米處右拐,是一大片空曠的山地。進去約50米,里面是一片開闊的平地,是存放稀土的倉庫。“倉庫設在離礦點遠的地方,是怕不轉移出去會被發現,而且方便發運。”知情人透露。
10月12日,記者來到倉庫處,看到這片平地上堆放著三堆化肥,每堆大概有500袋,包裝顯示是硫酸銨和農業用碳酸氫銨。據知情人介紹,這些化肥都是用來置換、沉淀稀土的必備化學品。
在路的盡頭,是一座石棉瓦覆頂的鐵皮倉庫,但里面已經空了,凌亂地堆放著碳酸氫銨的包裝袋、抽水機零件、壓濾機零件、水管等雜亂物件。知情人說,是因為礦點老板已經將倉庫轉移到了魚灣鎮一個更為隱蔽的地方。
在走訪礦點時,知情人一直叮囑記者,最里面的兩個礦點一定不要進去,“進去了就出不來了”。村民透露,礦老板雇傭本地人看守,如被發現,便會遭到這些人的毆打。礦老板儼然成為了當地一霸,使得村民們敢怒不敢言。
非法稀土礦整治成為當地國土局執法監察隊頭痛的問題。面對日益嚴峻的稀土盜采形勢,清遠市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先后組織300多人次、出動鉤機依法打擊境內的非法稀土采礦點。
10月12日,英德市國土資源局有關人員稱:“太多了!非法盜采的勢頭按都按不下去!”
英德市國土局辦公室及執法監察大隊負責人透露,目前執法監察隊的專項整治行動均是在白沙鎮展開。
東華鎮東壩村、新田村、新老村的村民們反映,村子附近的礦山從這些礦點采礦至今,從來沒見到有人來查過。“白沙那里是天天在整治也沒整治好,我們這里是完全沒人管。”
當記者向英德市國土局執法監察大隊有關負責人咨詢相關信息時,均遭到拒絕。
英德市
無企業具備開采資格
對稀土礦私挖濫采現象,國家從政策層面上一直予以嚴厲打擊。2005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等7部委聯合制定了稀土產業3年整頓目標,從控制礦產源頭入手治亂、治散。
今年4月初,國土資源部和廣東省國土廳發文再次重申嚴控開采總量,“要求合理調整礦山開發利用方案,并向有權的登記機關申請變更開采規模”。
然而,也正是因為國家加大對稀土礦產資源源頭的控制力度,致使現存多數稀土分離廠因原料緊缺而愈發產生對非法盜采稀土礦的強烈需求。
“許多分離加工企業在吃不飽的情況下,會大量收購非法原礦,從而使稀土開采和生產監管面臨巨大壓力。”中國稀土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2010年整個廣東稀土開采控制指標是2000噸氧化物,根本無法滿足稀土分離企業的生產需要,“證外開采、私挖濫采現象也就難免屢禁不止”。
記者從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官網檢索到,全廣東省只有梅州市的大埔縣、平遠縣、河源市的5家企業具有合法稀土采礦權,英德境內沒有一家企業具備開采資格。
省國土資源廳已暫停稀土采礦權的審批,對稀土資源開采和出口配額進行嚴格限制。這也印證了知情者透露的英德市東華鎮境內發現的稀土礦開采均系非法開采。
知情者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東華鎮這片山區每個礦點每月大約生產30噸氧化物,每噸氧化物產品的成本大約是2.1萬元,售價大約是11萬元,這樣一來,一個礦點每個月能賺取近300萬的利潤。”
高額利潤使得“稀土變得像白粉一樣,令非法采礦者欲罷不能”。當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開一個稀土礦一年就能收回成本,這里面利潤該有多大!”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日前就表示,目前稀土精礦產品價格已經上漲50%。
一邊是合法原料來源的緊縮,另一邊則是高額的利潤誘惑,稀土行業的當前環境為不法之徒提供了極大的盜采驅動力。
-律師說法
應對稀土資源保護專門立法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廣州分所合伙人、金牙大狀律師網首席律師王思魯認為,無證開采稀土是一種非法經營行為,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
我國目前在稀土保護上,最大的問題在于沒有針對稀土資源的專門立法。《刑法》雖將非法采礦入罪,但是刑法對礦產資源的保護力度還是不夠。構成非法采礦罪的條件是“經責令停止開采后拒不停止開采”,也就是說對已發現的非法采礦,不論其行為多么嚴重,只要是首次發現,就不構成犯罪,只能責令其停止開采。
王思魯認為,應當設立專門法律來保護稀土資源。
“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王思魯認為,村民可以根據《侵權責任法》向法院起訴要求,非法開采者承擔環境污染的損害賠償責任。只需要證明非法開采者有污染行為,且實際發生了污染后果,非法開采者就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南方日報見習記者李秀婷記者胡念飛實習生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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