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課能賺錢?警惕銀發經濟消費陷阱
上網課能賺錢?警惕銀發經濟消費陷阱
現今很多老年人雖然跨過了數字鴻溝,但仍是“網絡小白”,辨別能力較差,因而陷入不法分子編織的各種網絡套路中。例如有平臺在國民級短視頻App、出行App大量投放廣告,并以“1元投保”“上網課能賺錢”等噱頭吸引消費者,不少老人掉進陷阱。這也反映出,雖然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不斷加強,仍有薄弱環節,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手段也不斷翻新,需要加大懲治力度,并開通老年群體便利化維權通道。
●現象
老年網民被“套路”人數增多
“去年7月,我母親誤掃了一個二維碼,沒想到就買了一份保險,而且之后每個月從微信自動扣款188元,直到今年1月微信錢包里沒錢了,我一查她賬單才發現。”河南的李燕(化名)氣憤地稱,她的母親購買保險時沒有填寫任何個人信息、沒有簽名,也沒有獲得自動扣款的提示。湖北女孩谷雨(化名)的母親也在同一家平臺莫名地辦理了一筆保險,每月自動扣款90多元,10個月后才發現。她告訴記者,她的母親是聾啞人,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辦理的。經查詢,這筆保單的被保人與其母親名字都不一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在網絡搜索看到,這款保險產品廣泛植入在充電寶、出行App等常見的生活場景內,宣傳噱頭是“首月1元”即可投保,很多老人“被套路”。在黑貓投訴平臺上,該保險平臺已有9400多條投訴。
然而,消費者追償過程卻十分漫長。李燕稱,今年2月以來,她多次致電平臺客服要求退款,對方先是提出需要投保人手持身份證拍一張照片上傳,李燕以“擔心個人信息泄露”為由拒絕后,對方又讓她提供銀行卡號。投訴期間平臺幾度拖延,最終在李燕告知“不退款就投訴到相應監管部門并報警”后,對方才將保費全額退還。和她幾乎同時投訴的谷雨,截至目前才僅收到一個月的保費退款。
老年人在網上被騙的案例不只這一類。在北京工作的張軍(化名)告訴記者,他的父親一直生活在老家農村,閑暇時會刷短視頻解悶,有一次刷到一家網絡教育公司的推廣,以免費公開課為由吸引老人添加“老師”微信,而后誘騙老人付費學習,并且不斷給老人發送“上課后會賺錢”的信息,他的父親已經交了2000多元“學費”?!拔以诩視r還聽到過對方給我爸打電話,詢問有沒有時間上直播課。”張軍稱,父親不聽他的勸阻,認為自己通過這樣的學習才能趕上新時代。張軍在公開平臺發起投訴,但目前尚未得到解決。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今年2月發布的第49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12月,中國60歲及以上老年網民規模達1.19億。與此同時,陷入網絡套路的老年人也逐漸增多。中國社科院社會發展戰略研究院2021年9月發布的研究報告顯示,17.25%的被訪老年人有在網絡中受騙的經歷。
●問題
老年消費者權益保護仍有風險敞口
近年來,我國網絡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取得很多重要進展,包括出臺或施行了《民法典》《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全國消協組織推進線上線下投訴渠道建設,工信部重點整治誘導老年人下載App等。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方面成效顯著,大型互聯網平臺逐漸完善平臺規則,信息保護方面透明度上升,用戶授權體系更加完善。
除了個人信息保護有所加強,中國政法大學法治與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網絡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車寧還提到另外兩個方面的成效,一是在去年曝光一些案例后,現在業界基本不敢再捆綁或誘導消費者下載App;二是主流及細分領域的一些App,適老化改造很有成效,對老年人不友好的“數字鴻溝”現象得到根本遏制。
不過遺留問題仍在,同時出現了一些新型消費陷阱。車寧表示,首先,宏觀層面整治了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但一些細分行業還要進一步細化相關舉措。比如,近年金融領域較為突出的保險、理財、財商教育等騙局,都是利用老年人專業知識的落差,收割他們的財富,做法更為隱蔽,而且利用了不同部門間的監管空白。
其次,老年人是財富積累相對充裕的一個群體,過去更關注對老年人物質權益的保護,也應該關注其精神權益的保護。“不少老年人和子女分隔兩地生活,對社交需求更為強烈,希望通過網絡擴展社交面。很多老人雖然會用智能設備了,但對互聯網的營銷方式等并不了解,存在知識盲區,知識結構的更新節奏也慢下來,沒有很好的應對能力。”車寧稱,一些不法分子就是瞄準了老年群體這些特征,把營銷和雞湯混雜在一起,放大老年人的焦慮,希望在短時間內收割一波老年群體流量,以此來獲取利潤。車寧指出:“在數字經濟時代,老年人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還有一個非常大的風險敞口?!?/p>
盤和林也表示,當前在個人信息保護規則方面,對大量中小平臺網站和App監管力度還不夠,個人信息流失、騷擾詐騙電話等問題依然存在。“新型消費陷阱有精準性和廣泛性兩個特征,前者是針對人群特征展開誘導,針對個人信息進行精準營銷;后者是指大量老年人日常使用的App存在同一類誘導消費嵌入,通過反復展現強化灌輸?!?/p>
“目前有些理財平臺,通過網絡引流方式獲客后,誘導用戶先付費再簽約,而且多次簽約,相關網絡簽約數據沒有經過第三方存證。”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從法律層面分析,部分網絡App平臺還將爭議解決條款設定為他們熟悉的仲裁機構,導致消費者司法維權成本畸高——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數據電文容易被修改,電子簽約的數據如果沒有公證,證據效力較低,而公證證據保全需要專業人士才能完成;二是同類型的消費,多次簽約,消費者維權時要一案一訴;三是仲裁委員會普遍收費比法院高,令消費者望而卻步;四是仲裁裁決的司法透明度不如法院,案件存在較大的暗箱操作空間。
●建議
開通老年群體便利化維權通道
老年人應如何避免新型消費陷阱,以及事發后如何補救?多位受訪者都提到要幫助老年人提升風險防范意識,同時對老年人開通便利化維權通道。
車寧建議,首先,政府、行業自律組織、龍頭企業、非營利機構等各方要共同努力,針對老年人的知識結構特點,為他們提供有針對性的、下沉到某個細分行業的知識教育,并以其喜聞樂見的方式傳播。其次,在App適老化改造基礎上,進一步把工作前置,在營銷層面做好客戶群體的細分,最好在行業自律乃至行政監管層面,出臺指導性意見或者行業標準,以專門規范針對老年人的營銷。另外,要加大對不法企業的懲治力度,不能僅從道義上批評,還要結合名譽罰和財產罰,加大打擊力度。其中財產罰要體現“雙罰制”,不僅罰機構,還要罰直接責任人。最后,完善糾紛解決機制,從當前的按“糾紛類型”劃分轉為按“人群”劃分,對老年消費者權益保護予以特殊照顧。
根據當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對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省級以上消費者協會才有權起訴(指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權利),訴訟請求一般只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和賠禮道歉等,缺少懲罰性賠償的相關規定。王德怡建議,應為單個消費者維權提供強有力的民事救濟途徑,包括在個案中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使違法成本高于收益;確認舉證責任時,向消費者傾斜,即App提供方應妥善保存開戶、簽約、消費記錄,承擔舉證責任,否則應承擔不利后果;將公益訴訟的發起方級別降低。
本版采寫/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程維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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