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一男子在公安局冒充警察被抓獲
中新網大連4月15日電 (記者 楊毅)記者15日從大連市公安局獲悉,近日,一男子為在女朋友面前“有面兒”,在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出入境大隊辦事大廳內冒充警察被抓獲。

今年3月25日15時,在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出入境大隊辦事大廳內,民警楊慧玲正在接待前來辦事的群眾,一名男子突然湊了過來一邊掏出“警察證”一邊小聲對楊慧玲說:“我是民警任某某,我女朋友來辦證,能不能幫加個急……”
按照規定,辦理加急證件有綠色通道,正常辦理即,可這位男子卻“亮證”加急,這引起了民警的警覺。隨后,民警楊慧玲只匆匆一瞥,便發現證件的顏色與制式都存在異常,她表面上不動聲色依舊繼續為他辦理業務,同時暗中安排同事核實男子的信息。

果然,這位“警官”不僅證件是假,連名字都是假的。楊慧玲立即聯系東港派出所辦案民警迅速行動,成功將該男子抓獲并在其家中查獲了假警服等。
經偵查,這位“假警察”的真實姓名為任某準,是一名啤酒銷售員,在網上購買了警官證、警服等假冒警用品一開始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但逐漸便開始以“警察”的身份,招搖撞騙連其女友都一直蒙在鼓里。

經過進一步工作,辦案民警發現了其實施多起冒充警察招搖撞騙的犯罪事實。目前,任某準因涉嫌招搖撞騙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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