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人權專家共倡“技術向善”:多重手段防范數字風險
中新社重慶4月19日電 (記者 胡默達)“2025·亞洲人權論壇”4月19日在重慶開幕,多位中外人權專家在主題為“技術向善與人權保障”的平行會議上表示,數字化時代的新興技術發展面臨被濫用的風險,需通過推動相關立法、完善倫理規則、加強國際協作等手段引導技術發展。
“山中起風,風入屋隙。”吉爾吉斯斯坦地緣政治和戰略研究所所長卡納特貝克·阿齊茲引用諺語稱,數字化正滲入從國家公共事務到個人家庭生活的各方面。技術變革重塑了權力、信息和信任的結構,人權在數字時代的公私界限正在消失。
北京理工大學科技人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肖君擁認為,人工智能(AI)等數字技術的發展伴生多元風險并威脅人權,要加強AI人權風險的立法保障、社會防控、技術管控和國際合作,以確保AI的發展符合人權保障的基本原則。
西孟加拉國立法學大學技術法學院教授斯里尼瓦蘇魯也表示,數字技術具有顯著的兩面性,必須要找出適當的模式和方法來平衡人權和技術的發展。他認為,從法律層面進行完善是解決這一難題的優先方式。
阿齊茲建議,在完善數據隱私法律體系的同時,要建立由公民社會、科技行業與學術界共同參與的獨立數字監管機構;還要增強數字倫理教育體系,并積極參與構建公平與透明的全球AI治理體系。
“孟子認為人性本善,老子認為人無善惡之分。”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副教授肖武以中國古代哲學的善惡論為例說,在倫理層面,技術本身也不分善惡,關鍵在于設計和應用技術的人如何處理好技術與人之間的關系。同時,保持人的主體性,將更有利于促使技術被善用。
蒙古國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烏揚加·邁阿馬爾指出,國際社會已經起草多份文件來管控AI等新技術的發展風險,聯合國、歐盟等國際組織及一些國家都基于人權與倫理方面制訂了相應的法律和條例。“盡管取得一些進展,但是國際社會在如何落實國際共識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烏揚加強調,國際社會各主體的立法工作應著眼于保障相關共識的獨立生效,在國際層面提升AI等數字技術的監管水平。面對沖擊,國際共識能否真正跟上技術的快速演變,還要靠國際社會齊心協力,攜手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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