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8日電 據瀟湘晨報報道,湖南寧鄉縣一條瘋狗在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歷時3個多小時,在縣城中心行程七八公里,連傷31人。不少目擊者都對此類社會公共安全事件保障機制的不健全表示了擔心,并對此事提出了種種疑問。
疑問一:被咬者為何都未防范?
從患者提供的信息來看,他們都說瘋狗不具備外表發瘋的跡象。
56歲的方建軍是在振興路上10點多鐘被咬著的。“當時我吃完早餐就在路邊與朋友聊天,突然聽見對面一陣叫聲,一條狗就咬到了一個女子(記者查到是17歲的張燈)。那是一條很普通的土狗,咬后就跑了。我們都以為是哪個家里養的正常犬。我接著與朋友聊天,沒想到10多分鐘后,狗就咬到我身上來了,這時,我才想到這可能是條瘋狗。”
“一條不惹眼的狗,而且是在人群嘈雜的街頭,人們怎么會對它提防呢?!”部分患者的這種說法,可能是瘋狗能傷這么多人的主要原因。
疑問二:瘋狗為何能作惡3個多小時?
三個多小時里,瘋狗流竄的地方達10多個,作案頻頻。瘋狗為何這么猖獗?就沒什么人來管嗎?
“那畜生很靈活,咬了人后就換地方。在一個地點不會呆過長的時間。”患者的家屬對記者說。
“屬于那種你無法追擊的靈活。除非是全城戒嚴,可能捕捉到。”72歲的傷者彭紹紅說。
瘋狗在花明路上,連續來回了幾次,“沒有一個人會想到瘋狗會走原路返回。”在花明路上很多目擊者都這樣認為。由于市民們在短時間里無法取得聯動,延長了瘋狗撒野的時間。
而寧鄉縣公安局在接到報警后迅速出動,但短時間內未能將其捕到。市民也證明,當天上午確實在多處地方看到警察追捕瘋狗。
疑問三:警察為何不開槍?
事發后,也有市民質疑警方在追捕瘋狗時,為何不當機立斷開槍將其“就地正法”。對此寧鄉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喻述陽告訴記者,“我接到出警電話后,就帶了三個巡警、一個治安大隊的警察抓這條流浪狗。我們都是滿街道地跑,花明路、八一路、民生路都趕過去了。與狗之間就像在捉迷藏。”據喻述陽介紹,有好幾次,警察都看到了瘋狗,但狗在每一處地方的逗留時間不長,幾乎是咬人后就跑,難以追到。而且,縣城中心人群太多,根本無法開槍將其捕殺。(曾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