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1日電 據檢察日報報道,“二奶”現象引發(fā)的社會問題不容忽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研究生部主任、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王大為教授分析說,“二奶”現象容易引發(fā)官員包養(yǎng)者貪污受賄等六大類型的犯罪。
王大為指出,這六種犯罪分別是:“二奶”與原配妻子的互相侮辱、傷害甚至殺害等犯罪行為;包養(yǎng)者虐待妻子,原配妻子虐待丈夫的私生子等家庭暴力行為;“二奶”對包養(yǎng)者的詐騙、盜竊甚至謀殺等犯罪行為;官員包養(yǎng)者貪污受賄等腐敗犯罪;不特定主體(包括原配妻子)對“二奶”或者私生子的綁架犯罪;不特定主體以“曝光”敲詐勒索包養(yǎng)者等。
“處于‘包二奶’關系中的人群犯罪概率會比較高!蓖醮鬄檎J為,“包二奶”不僅破壞社會已有的法治關系,而且還會給社會遺留隱患。隱患之一就是私生子的心理問題,生活在單親家庭、遭受社會歧視等都會對他們形成負面影響,讓他們的人生邊緣化,他們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鄭赫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