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境內外部分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深圳嬰兒當街被搶”一案,已由深圳警方查明系當事人報的假案。目前該名嬰兒已被深圳警方找到并得到妥善安置,嬰兒母親袁某及另一名涉案人孫某已向警方供認了制造假案的事實。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事件的真相。
據了解,12月8日12時許,袁某向深圳警方報案稱,其當日上午11時許抱著3個月大的兒子在深圳南山區一個十字路口準備過馬路時,從一輛黑色轎車上下來的一名黑衣男子突然將其懷中嬰兒搶走后坐車逃走,袁某乘坐出租車追趕未及。袁某同時稱其因眼睛近視未能看清黑色轎車車牌號。在袁某報案后,袁某丈夫主動聯系新聞媒體記者采訪,一些境內外媒體僅憑袁某提供的情況,未向警方核實就連篇報道,在社會上造成極大影響,也給深圳警方帶來很大壓力。
深圳警方接到報案后非常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專案組調取案發時段案發地點的監控錄像及走訪案發地點過路群眾,均未發現袁某所述情況,對深圳各大出租車公司調查也沒有找到袁某所稱的出租車,遂對袁某報案的真實性產生懷疑。專案組經進一步偵查,發現與袁某關系密切的男子孫某及孫某姐姐抱著袁某報稱被搶的兒子,于12月8日中午11時許在深圳福田區宏浩花園小區的電梯中出現過。12月12日下午2時許,專案組在深圳龍崗區坪地街道龍東村孫某母親家中找到了該名嬰兒,并將袁某、孫某帶回公安機關作進一步調查。
在大量的事實和證據面前,袁某、孫某向警方如實交待了事件真相:袁孫二人原系戀人,后因故分手并各自結婚成家,孫某婚后未生育子女,袁某婚后生育一子。袁某因感情不和與丈夫于2004年9月分居,隨后帶著兒子到深圳龍崗區與孫某同居,對其丈夫謊稱暫住其姐姐家。2006年8月,袁某生下第二個兒子后帶著兩個兒子回到了丈夫身邊。當新生兒子2個月大時,袁某發現其長相與丈夫相去甚遠,且越來越與孫某相似。擔心私情暴露的袁某于是決定瞞著丈夫,將嬰兒送交孫某撫養并征得了孫的同意。12月8日上午,袁某抱著只有3個月大的嬰兒從居住地深圳南山區桂苑小區出來,于當日上午10時30分與駕車等候在鄰近另一小區門口的孫某會面,一起到了居住在深圳福田區的孫某姐姐家,隨后袁某獨自回家,嬰兒則在孫某家中寄養3天后,被送到了孫某母親家中。袁某回家后為隱瞞真情,對丈夫謊稱孩子被人搶走并向警方報假案,造成了轟動一時的“嬰兒當街被搶”事件。
深圳警方稱,鑒于袁某、孫某制造假案的行為觸犯了法律,警方已依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其二人分別予以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的處罰。因袁某尚在哺乳期,對其不執行行政拘留。
(來源:法制日報;作者:李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