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記者從四川省環保局獲悉“11•15瀘州電廠燃油泄漏事故”相關責任人及單位的處理結果,四川瀘州川南發電有限公司被處以20萬元人民幣的經濟處罰,公司相關責任人被分別處以扣減獎金、撤銷職務等處罰,四川省環保局在2007年5月15日之前暫停審批瀘州市除污染治理項目以外所有新建項目。
2006年11月15日,川南發電有限公司瀘州電廠新建工程發生柴油泄漏事故造成跨界污染。經查,11月6日,瀘州電廠在建工程施工單位按照調試計劃,在污染處理設施尚未建成的情況下,開始燃油系統安裝調試。調試期間,供油泵機密封裝置損壞,柴油泄漏混入冷卻水管道通過雨排系統外排,導致長江水體污染,共有近17噸柴油進入長江。事故導致瀘州水務集團多個取水點停止向長江取水數小時之久,使供水水壓一度降低,但群眾生活用水未受大的影響。
事故發生后,瀘州市相關單位和人員及時對長江上的污染物進行阻斷和清除,并通知下游重慶等城市做好準備。11月17日凌晨3時以后,沿江11個監測點位石油類濃度均到國家地表水標準,污染基本被消除在重慶江津段,未對下游水體和群眾的生產、生活構成影響,未發現有魚類和水生生物死亡的現象。
據介紹,由四川省環保局與瀘州市環保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此次泄漏事件認定為是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企業對柴油泄漏量估算嚴重失實,給上級決策和事件處置造成了一定影響。根據調查結果,四川省環保局責成四川瀘州川南發電有限公司立即停工整改,全面排查環保隱患,認真吸取教訓。按四川省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做出決定,在2007年5月15日之前暫停審批瀘州市除污染治理項目以外所有新建項目。并對川南發電有限公司處以20萬元人民幣的經濟處罰,責成該公司向四川省環保局作出書面檢查。
此外,企業相關責任人也被處以扣減獎金、撤銷職務等處罰。對應負監督管理領導責任的川南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史勛扣減半年績效考核獎金并提請董事會給予警告處分;對應負現場監督管理領導責任的該公司副總工程師茍發全扣減三個月績效考核獎金并撤銷副總工程師職務;對應負現場監督管理直接責任的鍋爐專業組副組長程忠飛扣減三個月績效考核獎金并撤銷副組長職務、解聘其鍋爐專業工程師崗位等。
(來源:新華網,作者: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