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7日電 據法制日報報道,手持正點起飛的機票卻因航空公司超售而無法登機,為此,旅客肖先生以航空公司欺詐消費者為由,將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北京南航地面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南航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
昨天下午,該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上南航公司提出其超售的做法是嚴格按照國際和行業慣例執行的,并不存在消費欺詐的行為,但同時承認目前對于類似超售等旅客權利義務的告知方式單一,有待擴大宣傳。
庭上,南航公司的代理人首先提交了國際航空協會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一份證明,證實超售是航空公司航空座位管理的普遍做法,同時提出民航總局網站上發布的《消費者航空旅行指南》中明確寫明“(進行適當的超售)這種做法對旅客和航空公司都有益,也是國際航空界的通行做法”。
但南航公司的代理人同時承認,目前旅客對此并不知情,有可能是民航有關部門宣傳不夠,南航公司將努力加大宣傳力度,同時也建議民航總局擴大宣傳范圍。
肖先生的代理人認為,被告辯稱“機票超售系國際慣例”,但卻未能提供證據說明“國際慣例”中關于超售的具體內容,無法證明其超售機票的正當性。而且,“國際慣例”作為一種法律認可的習慣得以適用,必然是以其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為前提,更不能成為航空公司規避侵權責任的擋箭牌。(李松 黃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