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一跪,怎能消解巨大的傷痛
寫完遺書,已經是4月11日晚上10點多了。吳江想離開洗浴中心換個地方殉情,但這時候他才發現自己身上沒有錢了,只好給同宿舍的一位同學打電話,同學趕來為吳江付了賬。
同學帶著吳江趕回學校后,吳江把掐死朱月萍的消息告訴了同宿舍的好友。吳江的同學感到了事態嚴重,他們就給吳江的父親打了電話,吳江的父親立即趕到學校。經過簡單的商議,他們決定立即報案。隨即,警方在王府井地下停車場發現了朱月萍的尸體。13日凌晨,警方將吳江抓獲。
2006年10月15日,身穿紅色號服的吳江被押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的法庭,他看了一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席后,頭低了下來,此時,被害人朱月萍的父親眼神憤怒地瞪視著他。
在法庭上,吳江認為,自己的女友要求高消費,而自己沒有那么多的錢來供應她,是雙方發生糾紛的原因。“她老提房子的事,我覺得她觸及到我這種特殊家庭的痛處,當時我很憤怒,真想給她倆嘴巴或踢兩腳……”吳江這樣向法官供述了他掐死女友的動機。
2006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江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江用雙手掐死了女友,掐斷了困擾自己的物質愛情,同時也掐掉了自己的自由。
(來源:檢察日報,作者:丁一鶴 王忠軍 高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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