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0日電 據(jù)法制日報報道,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開庭審理該市第65中學附屬小學門口惡性殺人案。犯罪嫌疑人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出庭受審。
法庭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38歲,為喀什伽師縣人,無業(yè),暫住在烏市延安新村一區(qū)。事發(fā)之前一個月左右,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就已經(jīng)買了一把長約70厘米的砍刀。據(jù)被告人在法庭交代,2006年12月20日13時30分左右,他用一條床單包著砍刀來到烏魯木齊市第65中學附屬小學校門前。當時小學生們剛放學正在穿越馬路,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拔出砍刀跑向師生亂砍,幾名小學生當時被砍躺倒在地,隨即他又揮刀砍傷該校教師馬瑞的頭部,后被路過現(xiàn)場的天山區(qū)兩名基層干部協(xié)力制服,民警趕到后將其抓獲。
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的暴行,當場造成1名學生死亡,1名老師和4名學生受傷,其中一名學生經(jīng)搶救無效后死亡。死亡的學生一個9歲一個10歲。
庭審中,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辯稱,他并非故意傷害那些小學生,他的目的是要報復造成他家庭糾紛的老師,在行兇時,誤把馬瑞當成目標。
庭審結(jié)束后,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被帶離法庭。此案沒有當庭宣判,審判結(jié)果將在近日作出。(潘從武 、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