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D61053,僅看牌照,這應當是一輛民用車輛。就在這輛車的車頂,卻赫然安裝著藍紅相間的固定式警燈。
1月5日中午,在陜西省永壽縣縣城,懸掛陜D61053的運政稽查車輛, 躲開記者的照相機,加速行駛,闖過紅燈,沖進永壽縣運輸管理所院內。
“警燈是警車的專用裝備。運政稽查車輛為啥要裝警燈?”
永壽縣運管所工作人員答說:“我不知道,你問我們領導去。”但5日一整天,記者一直沒有找見運管所的領導。
從運管所出來,又看到了一輛頂著警燈的城管監察車一閃而過。這輛車沒有牌照,在安裝車牌處掛著一張“城管執法”的鐵牌。讓人大開眼界的是,在永壽縣城,安裝有固定式警燈的“計劃生育服務車”、“城管監察”、“規劃監察”、“環衛監察”、“運政稽查”等十幾種車輛往來穿梭。
“大街上總能聽到警報聲,煩人得很!”這些所謂“警車”的出現,使永壽縣城的居民很是反感。開雜貨鋪的老陳說:“最近路上裝警燈的車是越來越多,正兒八經的執法單位掛警燈合適,不是正兒八經的執法單位掛警燈就讓人很不舒服。”
裝上警燈有什么好處?———沒有牌照交警也不查處,闖著紅燈招搖過市。“冒牌警車滿街跑,永壽警察管不了。”老陳念起當地群眾編的一句順口溜。
永壽縣冒牌的“李鬼”警車滿街跑,真的就沒人管了嗎?
永壽縣交警大隊政秘科白科長似乎也有苦衷:“交警大隊近期工作太忙,還沒顧上這些事。我們的人手不夠。這不,最近幾天312國道大堵車,我們的人都調到那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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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安部警車管理規定,只有警車才可以安裝警燈,而警車的使用范圍是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用于執行緊急任務的機動車輛。公安部規定對非法安裝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的,依據相關法律,強制拆除、收繳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并予以處罰。
來源:法制日報;作者:臺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