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淸遠1月16日電(邵淸龍 楊琳琳)中新網記者在廣東淸遠采寫《解困房違法發包導致欠薪二百萬 淸遠房管局“埋單”》的報道于本月十日在中國新聞網發表后,引起了淸遠各界對農民工欠薪問題的高度重視。淸遠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單位、企業認真落實《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各項規定,讓農民工開開心心回家過個好年。
淸遠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王副支隊長15日給記者來電說,淸遠一港資企業看到《解困房違法發包導致欠薪二百萬 淸遠房管局“埋單”》的相關報道后,認真研讀了《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三條的有關規定,主動要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為其見證發放墊付的五十多萬元民工工資。
王副支隊長還告訴記者,該港資企業因工程驗收原因拖欠了施工單位一百多萬工程款,致使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二00六年十二月底,近百民工曾拉著“斗車”堵住該企業門口,干預企業的正常運作。其間,民工們多次向監察支隊投訴和集體上訪。他們接到投訴后很重視,并多次與業主及施工單位進行協調。
在清遠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辦公室,記者看到執法人員一派忙碌,正為民工代發工資,而在外邊等候的民工也按捺不住興奮之情。民工周某告訴記者,拖欠半年多的工資終于拿到手了,他們可以回家安心過年了。
該企業經理鄧某告訴記者,上次民工堵住門口是一場誤會,責任在于施工單位,不在于該企業。因為該企業與施工單位簽有合同,工程驗收后,才付剩余7%的工程款,而該工程是今年一月初才驗收,他們拖欠該工程款并未多久。他們主動先行墊付民工工資,是因為看了相關報道和經勞動監察支隊對其詳細解釋《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這樣做便于解決勞資糾紛。
據悉,《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建設單位(業主)未按照合同約定撥付或者結算工程款,致使施工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保障部門可以責令建設單位(業主)先行墊付勞動者工資,先行墊付的工資數額以未結算的工程款為限。
至記者發稿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唐隊長又告訴記者,清城區石角鎮石角中心小學拖欠工程款,導致施工單位拖欠工人工資四萬多元,涉及二十多人,拖欠時間已一年多。業主石角鎮政府教辦(鎮政府)在相關報道的影響和勞動保障監察的協調下,決定先行墊付以上工程工資款。15日下午四點多,在清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見證下直接發給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