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家庭之傷
十四歲少女曉俊,因為瞞著母親偷偷上學,睡夢中被割掉雙耳;小蘭(化名)因為被懷疑有外遇,慘遭丈夫當街斬斷腳筋;董克星百般疼愛兒子,卻被大學生兒子捅了三十多刀殺害。
家庭暴力在中國正呈上升趨勢。有關報道稱,目前中國超過三成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廣東地區則高達五成。
目前,割掉女兒雙耳的母親陳某已被警方移交檢察院,即將提起公訴;斬斷妻子腳筋的丈夫劉某也被警方抓捕,也將受到法律制裁;殺害父親的董吉君,已被終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家,原本應該是溫馨的地方,為什么卻留下噩夢?梳理與反思這些悲劇,我們發現,對于家庭暴力,目前迫切急需的不是事后的懲戒,而是前期的干預和事后的救助保護機制。
政府應該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承擔更多的責任,建立完善的救濟制度,為遭受家庭暴力的孩子提供醫療、生活、上學等相應保障。
——朱永平
(廣州市人大代表、律師)
受傷的親情
有關調查數據表明,廣東55.7%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全國的數據則在逐年上升
此刻,割掉親生女兒耳朵的陳某正被羈押在花都區看守所,等待著法律的判決。從去年7月30日被花都區警方拘留至今,她已經在看守所中度過了五個月。最新的消息說,警方已經對案件偵辦完畢,移交到了花都區檢察院。目前,檢察院正對案件進行復核,核準后將向花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少女慘遭親媽割耳
2007年1月8日,廣州市花都區某民辦學校。
南國冬日的午后,溫暖的陽光灑在曉俊身上。下垂的頭發剛好遮住了她的兩只耳朵。撩開頭發,“人工再造”的左耳已經初步成形,但仔細觀看仍然可以發現,它比正常的耳朵厚一些,形狀也不是那么自然。
“曉俊,你在看什么?”旁邊有同學走來。曉俊連忙放下頭發,沖著那名同學笑了笑,沒有說話。
在“曉俊成長專項基金”(本報與廣州青少年發展基金會聯合成立,目前共籌集近4萬元社會捐款,專門用于解決曉俊今后的生活與學習所需)的資助下,去年九月,曉俊終于重返校園。重新回到闊別一年的學校。在學校,只有個別老師和同學知道她的遭遇,每當有人問起,她就報以微笑,但什么也不說,雖然她經常在噩夢中驚醒。
曉俊的噩夢發生在2005年10月27日晚。在花都區新華鎮一間出租屋里,猛然間,她被一陣劇痛驚醒,睜開眼,看見母親騎在自己身上,手上拿著菜刀。
“媽媽,你要干什么?”她驚恐地沖母親大叫。
“你不聽我的話,今天我一定要割掉你的耳朵。”母親吼道。
“媽媽,我聽你的話,求你別割掉我的耳朵。”曉俊哭著哀求。
母親沒有停手。她騎在曉俊身上,把她的雙手牢牢壓在身下,割下了女兒的左右耳后,扔進了下水道。
這一慘劇發生的直接原因是母親不讓女兒讀書,但她卻偷偷跑去上學。
大學生弒父
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2006年10月3日,因遭丈夫懷疑有外遇,22歲的小蘭被丈夫砍了14刀,雙腳腳筋被活生生斬斷。小蘭說,自2003年以來,劉某就因懷疑她有外遇而多次對她進行毆打。夫妻倆在拉薩打工時,劉某就曾將她帶到戈壁灘上,把她脫得一絲不掛,然后用木棍狠狠抽打,逼她承認有了外遇,直到最后寫下“保證書”。
直到死,董克星也不明白,自己對兒子百般疼愛,兒子為何會殘忍將自己殺害。2005年9月21日,當再一次因為上學問題與父親發生爭吵后,廣東工業大學二年級學生董吉君將父親殺死,并且還企圖用刀將父親的頭也割下來。
據報道,近年來,家庭暴力在中國呈逐年遞增的趨勢,中國目前有33.9%的家庭存在著程度不等的家庭暴力。而廣東省婦聯的有關調查數據則表明,廣東省55.7%的家庭存在著家庭暴力,暴力程度很嚴重的有23.6%,較嚴重的有50%。
暴力之后
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這意味著他們很難得到及時的救助和治療
媒體報道曉俊的遭遇后,引起社會各界關注。中山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免費為她進行了左耳再造一期手術。一位華僑承諾資助她完成所有學業。
與此同時,曉俊的母親陳某辦理了取保候審,回到了家里。她堅決反對女兒受資助,反對她上學。2006年7月,到了曉俊二期手術時間,她拒絕送女兒去醫院。最后在本報記者幫助下,曉俊住進了醫院,并依靠社會捐款完成了二期手術。曉俊兩次住院期間,陳某從未去探視。
與曉俊類似,遭受丈夫暴力后的小蘭也面臨著經濟上的困境。
小蘭家在農村,兄妹四人,父母都是農民。因為貧困,她和兩個弟弟從小就外出打工,供最小的弟弟上學。小蘭出事前一個月,小弟卻被查出“大三陽”(乙肝病毒攜帶),被送往醫院治療。為了給弟弟治病,家里背下了幾千元債務。小蘭出事后,父母東拼西湊,好不容易借了一萬多元,但剛剛三天就花完了。而后續治療,至少還需要四五萬塊錢。
“我們現在應該怎么辦?誰來幫助我們!”面對采訪的記者,小蘭年邁的父母淚如雨下。
曉俊和小蘭的遭遇并非個別。廣州市人大代表、廣州市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永平表示,家庭暴力都發生在家庭成員內部之間,受害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特別是經濟上難以獨立。這種特殊性導致她們受到傷害以后,大都難以得到及時的救助和治療。
救助重于懲戒
如何界定和處理家庭暴力,如果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實施保護只能是空話
2006年7月,朱永平得知曉俊的遭遇后,公開致信花都區公安局局長,督促警方對曉俊遭母割耳一事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處理。接獲朱永平的公開信后,花都區警方終于再次對案件展開調查。2006年7月30日,曉俊的母親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拘,一個月后被逮捕。
但朱永平認為,事實上對于曉俊她們來說,及時的救助可能比懲戒更為重要。只有建立完善的救助保護機制,才能從根本保證她們的權益不再受到侵犯。他認為,中國盡管有《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但政府在救濟和保護措施及配套制度方面還不完善,一些法律法規在及時性、操作性、程序性方面都還不到位。
廣東省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鄒睿律師也表示,曉俊的遭遇實際上暴露了中國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缺乏救助制度的問題。而這個問題,在家庭暴力中又非常普遍存在。
“制止家庭暴力是公安司法機關的職責。”2005年1月26日,在廣東省十屆人大第三次會議上,省人大代表張麗杰建議,盡快推動預防和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并對有關司法部門的不作為進行問責。
張麗杰表示,現有的法律在家庭暴力方面大多是原則性的規定,且多分散在不同的法律中,具體實施的效果非常有限。修改后的《婚姻法》雖然增加了關于家庭暴力方面的條款,但對于如何界定和處理家庭暴力仍缺乏具體的規定。此外,家庭暴力還存在舉證難、司法介入難等問題。
“如果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界定,實施保護只能是一句空話。”張麗杰認為,應制定一部預防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對家庭暴力的界定、預防、制止以及相關部門的責任進行明確說明。引入問責制,對公安司法機關以及有法定義務的單位不履行職責和義務的行為進行查處,確定行政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兩難的抉擇
被割掉雙耳的少女不希望母親坐牢,她打算親自向法官求情
“叔叔,可不可以讓我媽媽不坐牢?”曉俊盯著記者問。
2007年1月11日,曉俊隨父親來到中山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懇請醫生為她開具一份傷勢恢復良好的書面證明。根據法醫鑒定,曉俊的傷情屬重傷。這意味著,按照《刑法》規定,陳某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律師告訴曉俊,只有醫生證明她傷勢恢復良好,才能重新申請法醫鑒定,才有希望請求法院減輕對母親的判罰。
“我不希望媽媽坐牢!媽媽坐牢了,誰來照顧爸爸和弟弟呢?”曉俊流著淚說,媽媽被抓走了,父親只能獨自一人照顧家庭。看著日漸憔悴、每天長吁短嘆的父親,曉俊陷入深深的自責。
事實上,對于要不要告母親,曉俊內心一直在掙扎。“如果她能保證讓我讀書,我就不告她。”此外,她也擔心母親從監獄里出來后,自己不知該如何面對。曉俊的父親說,妻子被羈押前就已經懷孕,在花都區看守所時流產了。對此,陳某非常傷心和氣憤,曾一度絕食抗議。
面對種種現實情況,曉俊現在的想法是,法院開庭時,她要親自向法官求情,請求對媽媽從輕判罰。
他山之石
如果虐待孩子發生在美國
據了解,在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都有一套完整的未成年人家庭暴力隔離和救濟制度。如果在美國發生父母虐待孩子事件,專門保護少年兒童的政府機構會第一時間主動介入,并申請法庭首先下達隔離指令,強行將孩子與父母隔離,由政府進行保護,隨后再通過法律程序剝奪父母的撫養權甚至是探視權。而相配套的救濟制度則可以從制度上保障孩子此后的生活和學習。
律師朱永平主張,應該借鑒國外的做法,立法機關要在相關法律上進行配套,可以首先通過地方性立法把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和制度制訂得更具可操作性。(南方都市報;記者:林勁松、林旭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