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甘肅省高院對建國以來甘肅省最大的一個女貪官———甘肅省電力公司原財務處處長顧慧娟因涉嫌貪污、受賄和挪用公款案作出終審裁定。將一審法院以顧慧娟犯受賄罪判處13年改判為10年,其余均維持一審法院判決,最后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受賄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追繳的價值1544.73萬元的贓款贓物及股權、債權返還被害單位。
蘭州中院一審認定,顧慧娟利用其在國有公司主管單位財務工作的便利,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其他單位給予的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并因此造成單位損失1818.57萬元,應依法懲處。顧慧娟利用其主管財務的便利,指令具有行政隸屬關系的下級單位靖遠電廠挪用公款1087.08萬元,用于個人炒股、經營等營利活動,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且情節嚴重,但因所挪用的公款已歸還,可酌情從輕處罰。顧慧娟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單位公款1250萬元,其行為構成貪污罪,且情節特別嚴重,但考慮到貪污的公款已追回,未造成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本案追回的贓款(除扣押的受賄所得款)、贓物、股權、債權,系顧慧娟貪污、挪用款項,用于投資經營所獲取經濟權益,屬于被害單位的合法財產,應依刑法相關規定,返還被害單位。
2006年8月26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顧慧娟犯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受賄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受賄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追繳的價值1544.73萬元的贓款、贓物及股權、債權返還被害單位。一審宣判后,顧慧娟不服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黑色檔案:受賄挪用巨額公款
1997年4月至1998年3月,中創公司在蘭州融資時,該公司駐蘭機構西北聯絡處通過時任甘肅省電力局財務處處長的顧慧娟與該財務處協議存款。1998年2月至5月間,中創公司西北聯絡處為感謝顧慧娟,向顧慧娟行賄。1996年至1997年,顧慧娟以借款為名,先后安排靖遠電廠向“海南銀通國庫券再投資受益券”賬戶電匯公款630萬元,委托時任交通銀行三亞分行行長的張某進行股票交易,后款項被匯到珠海陳某的賬戶。此后,靖遠電廠索要上述款項時,顧慧娟先后指使陳某以“珠海東區遠方軟件產業有限公司”之名匯入靖遠電廠200萬元,在電力公司財務處的互助金賬戶內支出400萬元撥付靖遠電廠,并從“廣發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诤5椴俊彪妳R靖遠電廠30萬元予以歸還;ブ鹳~戶后來作了銷戶處理,400萬元被顧慧娟侵吞。
1998年初,顧慧娟指示李某將靖遠電廠小金庫賬上的400萬元存款上繳電力公司,后李某將本息共計457萬余元匯往海南三亞港澳證券公司證券部顧慧娟的股票資金賬戶進行股票交易。根據顧慧娟委托,張某和陳某在顧慧娟該賬戶內轉出482萬余元,將其中237萬余元匯入陳某賬戶。同年10月,陳某又根據顧慧娟的要求,將挪用款共計498萬余元補足500萬元后,分三筆匯到深圳南方經貿公司許某期貨交易賬戶上從事期貨交易。2002年至2004年期間,許某分數次給顧慧娟還款400萬元,被顧慧娟分別用于股票交易、投資經營其參股的新疆綠鷹農牧業開發有限公司。2003年10月22日,顧慧娟借款200萬元歸還靖遠電廠。
貪污千萬用于炒股
1998年3月,顧慧娟將850萬元直接轉入甘肅證券公司某營業部賬戶內進行股票交易。同年4月9日,又將此款匯到陳某在海南的證券賬戶炒股。后根據顧慧娟的指示,陳某將550萬元轉入珠海市某公司蘭州分公司,并將644萬余元的股票轉托后交易,將剩余575萬元的股票托管到上海某券營業部,繼續進行股票交易。1998年2月,顧慧娟轉任副總會計師,非法侵吞上述款項。
案發后,從顧慧娟等人處追回贓款、股份、融資債權、股票,總計價值1544.73922萬元。(來源:蘭州晨報 記者:郝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