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一月二十六日電 (記者 孫賢迅)維護境外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國外知識產權,福建強化對涉臺港澳及涉外案件審判,維護境外當事人合法權益。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陳旭今日在此間稱,福建省法院去年審結涉臺港澳及涉外案件七十四件。
外商獨資莆田太平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與福建七建集團有限公司因建設工程合同產生糾紛,一審宣判后,雙方上訴至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合議庭審理中注意到此前訴訟雙方有多年合作關系,雙方法定代表人之間關系融洽,遂決定調解該案。通過核實證據、查清事實,太平洋建設公司同意增加造價五十萬元,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避免了該案被發回重審,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太平洋建設公司在調解生效后,致信福建省官員,贊揚法官的審判藝術,表示“對福建的法律環境非常放心,增強了增加投資額的信心”。
福建莆田某鞋業公司去年涉嫌侵犯“耐克”注冊商標專用權,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接到耐克國際有限公司授權提起的侵權訴訟后,經過全面審查,迅速查封侵權產品,并及時下達民事裁定書,責令該鞋業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涉嫌侵權產品,有效制止了該公司侵權行為。美國駐廣州總領事致函福建省高層,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平等維護外國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權益、打擊侵權行為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示贊許和滿意,并期待中美雙方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繼續合作,取得更大成果。
陳旭表示,福建將加強涉臺案件審判,促進閩臺合作向更高水平發展,審理好涉港澳、涉外和海事商事案件,為對外開放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