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劉文(化名)出門接男友,卻一夜未歸。次日,劉文被燒得面目全非的尸體在出租房中被發現。警方將殺人嫌犯鎖定為租住此房的閻文棟。昨日(2月7日),記者從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閻文棟一審被判處死刑。
失火平房內發現女尸
去年8月27日中午,沈陽市鐵西新區張士村一平房冒起濃煙,幾個去救火的村民推開門后驚叫:“有人被燒死了!”
“這褲子是我外甥女劉文的!”在村中租房居住的劉麗(化名)當場暈倒。蘇醒后,劉麗告訴警方,劉文住在她家前院,剛與男友辦了婚宴,還未領結婚證。8月26日晚,劉文到她家看電視,23時,她說要迎接下班的男友,穿著拖鞋出門了。劉文的男友張明(化名)看到尸體手上文了一個“雨”字,認出被害人正是女友。但劉文戴在身上的金項鏈、金戒指、金耳釘和金耳線不見了。
見女士身材好起歹意
這間房子是由一個叫閻文棟的男青年租住的,此人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將其抓獲。閻文棟承認了自己將劉文劫持到出租房欲強奸,遭到反抗后殺人焚尸的犯罪事實。
去年8月26日晚,閻文棟酒后準備去上網,走到沈新路路口,看到劉文蹲在路邊。閻文棟見劉文身材很好,便起了歹意,見劉文起身向北走,閻文棟便走了過去,用胳膊勒住劉文的脖子,將劉文拖到廁所里。他將劉文掐昏,背起劉文來到他的住處。就在他欲實施不軌時,劉文醒了,用手撓他,閻文棟就用皮帶勒死劉文,之后和劉文發生了關系。閻文棟將劉文身上的金飾品揣到兜里,用打火機點著床單,跑了出去,到浴池洗了澡,8月27日2時回到單位。他把搶來的金戒指戴在手上玩了一會,之后把所有首飾扔進了下水道。
為看電視對妹妹起殺機
殺人焚尸并非閻文棟犯下的第一宗罪。早在2005年11月8日深夜,閻文棟就以報復為目的點燃了原打工單位倉庫內的半成品,引起大火。“那個老板對我不好,我想報仇。”閻文棟說。閻文棟放火后往外走時,正好遇見出來上廁所的一女工,為了滅口,他掐住該女工的脖子,這時從車間又出來一女子,閻文棟一害怕就松開手逃跑了。
去年5月10日中午,閻文棟和同母異父的妹妹在家看電視,他想換臺,妹妹讓他等一會兒,閻文棟抬手就打了她兩巴掌,并用手掐住她的脖子。隨后,閻文棟找來水果刀,朝妹妹的脖子扎了兩刀,血流了出來,他用被將妹妹蓋上,鎖上門走了。妹妹最終被搶救了過來,母親哭著對她說:“別報案了,他畢竟是你哥。”他妹妹便聽了母親的話。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訴
法院一審認定,閻文棟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強奸罪(未遂)、放火罪,數罪并罰,決定對閻文棟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1萬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83141元。宣判后,閻文棟提出上訴。(記者王慶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