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監獄B級通緝犯林光順身犯故意傷害、搶劫、脫逃三罪
亡命徒棉被蓋住電網越獄 身負B級通緝令逃至廣州殺人搶劫。昨日上午,轟動一時的湖南永州越獄犯林光順(詳見本報去年11月23日報道)因故意傷害、搶劫、脫逃三罪及沒有服完的刑期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判后,林光順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棉被蓋住電網越獄
據悉,林光順是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人,文化程度初中。1998年12月3日,因犯搶劫罪、強奸罪,林光順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此后便在湖南永州監獄服刑。2005年11月5日凌晨,他與同監室的服刑人員曾昭葉(另案處理)開始密謀越獄,將監室窗戶的鐵欄桿鋸斷后從窗戶爬出,繞過重重關卡,一路狂奔到監獄的圍墻邊,用木桿做成簡易梯子架在圍墻上,用棉被與大衣蓋住墻頂的高壓電網,以此逃出監獄。
當天早上7時,永州監獄獄警在清點人數時,發現林、曾二人失蹤,迅速將情況上報,2005年11月28日,湖南省公安廳發出B級通緝令,各懸賞1萬元緝拿兩名逃犯。同年12月13日,試圖潛回老家邵陽的曾昭葉在所乘坐的K267次列車經過張家界火車站時被警方抓獲。
逃至廣州殺人搶劫
據曾昭葉交代,他和林光順一起跑到了廣西玉林,在廣西躲藏期間,本來林光順曾提出一起偷渡去香港,但曾昭葉沒有答應。兩人不久在玉林分開了。當警方聞訊火速趕往玉林追捕時,狡猾的林光順早已潛往廣州躲避,并接二連三犯案,至最后被警方抓獲。
據法院查實:2006年1月16日晚10時許,林光順在廣州荔灣區光復南路按摩時,發現手機被偷,與按摩女及另外兩名男子發生爭執 扭打過程中,一名男子隨即掏出一把尖刀,林光順順手搶過刀將對方捅死,然后迅速逃離現場。
4天之后的晚上8時,林光順潛入白云大道的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校內,尾隨女老師李某至其住房,持刀威逼李某問出銀行卡密碼,搶劫得手4500元和其他首飾等物;同年2月2日晚10時許,林光順再次來到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校內,用同樣手法搶劫女老師張某,得手800元與MP3一臺,林光順嫌錢少,又持刀以強奸作威脅,要張某拿兩萬元,后因驚動該校保衛,只好逃離現場。
認罪態度好獲輕判
2006年2月13日,林光順在廣州市東山口租房時被警方抓獲歸案。同年11月23日,林光順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搶劫、脫逃三項罪名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受審。
經審理后,法院全部認定了檢察機關的指控,但法院認為鑒于林光順在故意傷害過程中是事出有因,且被抓后坦白交代罪行,認罪態度好,法院決定從輕處理,遂以上述三項罪名及在永州監獄中沒有服完的刑期十四年八個月零十七日,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李朝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