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劉曉慶稅案早已塵埃落定,但在稅案處理過程中,竟曝出了業務員貪污拍賣款的案件。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曾任北京市拍賣行業務員的謝京偉,被控在拍賣劉曉慶公司房地產等業務過程中貪污107萬元。
市檢二分院起訴指控,謝京偉在擔任北京市拍賣行業務員期間,利用拍賣項目的聯系、簽約、返款等全部過程的職務便利,在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分局委托拍賣“劉曉慶”公司房地產等3個項目過程當中,編造這些項目是其私下設立并任總經理的北京昊鑫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介紹、促成的謊言,以需要支付中介費、傭金等名義,從北京市拍賣行騙取公款共計107萬元并予以侵吞。
“謝京偉無罪!”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謝京偉逐條說出了自己的辯護理由,他承認得到107萬元,但認為錢是昊鑫皓公司依據合法有效的協議書,得到的合法的中介費、傭金、不是貪污款。
45歲的謝京偉在1997年時曾因受賄罪被免予刑事處分。他首先在法庭上講述了獲得曉慶公司拍賣業務的經過,“2002年10月,我原來所在公司解散,我找了北京市拍賣行的領導,想調入北拍。對方讓我聯系個拍賣的‘活兒’,并承諾事成之后讓我當北拍的副總。這時,我打聽到劉曉慶被查封的房產將被拍賣,就通過關系爭取這個拍賣項目。”
謝京偉自稱,2002年12月,他為北京市拍賣行找來了這個“大活兒”——拍賣劉曉慶公司被查封的房產。“我到劉曉慶專案組,被委派查封房產。我從重慶、深圳回來后,向專案組匯報,這些房產北京有15套,外地有4套,還有些車。專案組隨后向國家稅務總局匯報,稅務總局同意啟動拍賣程序。”按照謝京偉的說法,北拍能拿到曉慶公司拍賣的業務都是通過他的人脈關系。
隨后,謝京偉告訴拍賣行的領導自己拿到了項目,并且要求調入北拍。次日,謝京偉注冊了一家叫做昊鑫皓的咨詢服務公司。他找到拍賣行領導,要求北拍和昊鑫皓公司簽一份合同,約定曉慶公司的拍賣是昊鑫皓公司通過自己的關系介紹和促成,昊鑫皓公司要從中受益。最終,曉慶公司房產拍賣后,地稅局給了北拍31萬余元,這些錢全都進入了昊鑫皓公司的賬戶。
而北拍領導作證說,劉曉慶房產拍賣是稅務局直接委托北拍,沒有中介,謝京偉受命執行,卻欺上瞞下,編造了有中介公司的謊言。公訴機關認為,謝京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大肆侵吞公款,情節嚴重,應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