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8日,全世界婦女的節日,南京市江寧區某地的居民姚芬芳,卻在這一天因犯故意傷害罪,站在江寧區法院刑事被告席上接受宣判。該案的受害人是姚芬芳的丈夫李寶根,讓人無法想象得是,姚芬芳竟親手割下了李寶根“命根子”,并遠遠地扔到了窗外。
妒火中燒
2006年10月5日下午,姚芬芳出門前往丈夫的母親家。每次去老婆婆家,姚芬芳的心里總有一些不情愿。
原來,她是出租車司機李寶根的第二個妻子。而李寶根的前妻張霞如今仍帶著女兒就住在老婆婆隔壁。每次去老婆婆家,兩任妻子難免相見,尷尬可想而知。
剛到門口,姚芬芳就看到丈夫的出租車停在空地上。姚芬芳開始敲門,可沒有人答應。她感到奇怪,繼續敲門,還是沒人回應。生性多疑的她覺得事情“不對頭”,敲門和喊話聲越來越大。她剛想用腳踹門,大門開了,丈夫李寶根出現在她面前,衣衫略顯不整。與此同時,李寶根的前妻張霞也從房屋的另一邊走了出來,嘴里還責怪姚芬芳叫門聲太吵。
如此場景,讓姚芬芳覺得事情已經非常清楚明了:丈夫偷懶不干活跑來母親家與前妻偷情,老婆婆則借故出門裝傻,自己突然到來壞了丈夫和前妻的好事。她根本不信李寶根所說“正在上廁所”的解釋,開始與張霞指著鼻子對罵。接著就是互相揪頭發,兩雙腳互踢,再用能想到的一切臟話侮辱對方。被連蹬了三次后,李寶根才好不容易將姚芬芳拽離現場。
“你拉我干嗎!你護著她干嗎!信不信老娘今天晚上就廢了你!”在車中,姚芬芳仍然不依不饒。
李寶根一心只想趕快駕車離開,并未在意老婆的叫罵。他萬萬沒有想到,老婆的詛咒僅過了幾個小時就成了現實。
突下殺手
當天晚上,回到家中的姚芬芳仿佛變了一個人,安安靜靜地為丈夫做飯,安安靜靜地洗碗,做家務。李寶根以為妻子想通了,不再胡攪蠻纏。緊張的心放松下來。晚上11時許,李寶根躺在床上香甜地睡著了。
2006年10月6日凌晨1時許,中秋節到了,姚芬芳靜靜地站了起來。在丈夫熟睡的這段時間內,她一直坐在床邊想了很多:為什么丈夫要與前妻糾纏不清?為什么丈夫要在外面拈花惹草?怪自己?不對。怪別人?似乎也不對。姚芬芳似乎要看透丈夫般盯著他的身體。當視線落在丈夫的褲襠處時,姚芬芳似乎找到了答案。
輕輕地,姚芬芳上床跪在李寶根身邊;輕輕地,姚芬芳掀開了丈夫身上的被褥;輕輕地,姚芬芳脫下了丈夫的內褲;輕輕地,姚芬芳手中握著把田里除草的鐮刀。
“就是它,丈夫才會在外面亂搞!只有鋤掉它,丈夫才能和我過安分日子!”決心已定的姚芬芳左手抓起丈夫的命根,右手舉起了鐮刀,只見寒光一閃,鮮血頓時從李寶根的下體噴出。
“啊……啊……”突然遭襲的李寶根疼得從床上滾落下來。他看到自己只剩下根部的下體正在不斷出血,下體的三分之二已經抓在姚芬芳手中,而姚芬芳的另一只手仍然握著那把滴血的鐮刀。此時李寶根無暇顧及為何妻子對自己下殺手,只想著能盡快自救。他苦苦哀求妻子趕緊找人開車送自己去醫院,余恨未消的姚芬芳一口拒絕。當李寶根央求妻子將命根子還給自己以便再植時,姚芬芳毫不猶豫地將丈夫的命根子遠遠摔出窗外,遠處馬上傳來幾聲狗吠。
驚人自救
不能再等的李寶根爆發出驚人的自救能力,他用枕巾簡單包扎下身后,自己駕車往南京市第一醫院狂奔。等到了醫院,他因為失血過多幾乎昏厥,而此時駕駛座的白布已經被鮮血染成紅色。經全力搶救,李寶根終于保住了性命,但由于始終找不到命根子的上半部分(后據姚芬芳交代,是被狗吃掉了),李寶根永久失去了性能力。經法醫鑒定,李寶根所受傷害為重傷。
雖然姚芬芳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且其所說的丈夫對婚姻不忠的過錯沒有依據,但由于李寶根當庭表示原諒妻子,不愿意離婚,請求法庭從輕判決以便妻子能盡快照顧自己,法官遂依法判處姚芬芳有期徒刑3年,緩期5年執行,并沒收了兇器鐮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