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璩美鳳當年的性愛光碟事件轟動一時,如今卻被“復制”在一名普通女子的身上。陜西女子小云萬萬沒有想到,3年前與前男友的性愛場面竟被偷偷錄下并制成光碟,對方以此向她的丈夫勒索60萬元。性愛光碟還被寄到了小云的父母手中,連丈夫公司的員工都差點收到光碟。近日,廣州市中院二審裁定此案,勒索者王強獲刑四年。
前男友持性愛光碟勒索
據了解,2002年小云和男友王強同居。“當時我不知道王強已結婚。得知真相后,就離開了王強。”小云說,2005年8月,她和陳海結婚。婚后,她經常接到王強的電話或短信,說他離婚了現在沒錢,還說“你是我以前的女朋友,要給我補償”之類的話。
王強在屢次要錢失敗后,終于使出了殺手锏。2005年8月23日上午,王強再次打電話給小云要錢,并約小云在銀河酒店B8房見面。見面后,王強張口就要100萬元,并稱錄了兩人的性愛光碟。小云報警后民警到場,王強已離開酒店,小云打他的電話,在電話里,王強說要60萬元人民幣。
此后,小云和丈夫的平靜生活被徹底打破。陳海不斷收到同一條手機短信,內容是:“小云,求求你幫我一把吧,你想想辦法,先借我幾萬元錢,救急一下好不好,我的生意就要完蛋了,你救一下我。”
父母收到女兒性愛光碟
2005年9月3日,陳海公司一名員工突然收到一條奇怪的手機短信,上面稱:“你認識小云嗎?最近出了一張寫真專輯!想看就趕快發收件地址過來,本部將以最快速度郵寄!免費!”該員工認識老總陳海的老婆小云,也聽說了她最近被一個叫王強的男子勒索,所以就沒有理睬。后來,該員工代表陳海和王強交涉,王強在電話中稱要60萬元,否則就將性愛光碟在馬路上散發、販賣。
2005年年底,王強托朋友李利在沙河大街郵政局寄了一張VCD光碟給小云父母。這張光碟里錄有王強和自己小云的性愛過程。
2006年6月10日,小云到天河區興華派出所報案,并說出王強再次約自己交易的時間和地點。隨后,民警隨小云到交易現場將王強抓獲。
天河區法院認定被告人王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揭發隱私相威脅,對公民財物強行索取,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于2006年12月8日判處被告人王強有期徒刑四年(曹晶晶、方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