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你道歉,我做了件令我后悔不已的事,希望你能原諒我的懦弱和自私。”近日,上海大學學生范司(化名)在該校的一個論壇上向一名被盜女子道歉。他為自己眼看小偷行竊得逞而沒有上前制止的行為懺悔。他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向公眾訴說自己的歉意和疑惑,以消除內心的自責感。
他的這封懺悔信,立刻成了學生熱議的話題———“見義勇為”,為與不為?如何為?
面對小偷行竊兩次痛失“勇為”機會
在這個名為“MM對不起———目睹小偷”的帖子里,范司講述了自己的經歷。事發時,他走在一個路口,突然發現一個人鬼鬼祟祟地跟在一個青年女子后面。“仔細一看,發現那個人正在割她掛在書包上的手機鏈。我當時本想馬上喊一聲……”但是一霎那間卻猶豫了:我經常要路過這里,上前提醒的話會不會被這里的慣偷報復?最后范司眼睜睜地看著女子的手機被偷走。
小偷行竊后,范司馬上去提醒那名女子。“她當時讓我陪她去找小偷,而這時我再次退縮了,借口沒看清楚。”那名女子詫異地看了他一眼,當她轉身的那一刻,范司稱,后悔就涌上心頭———由于自己的“懦弱”,兩次見義勇為的機會都錯過了。
事發當晚,范司失眠了。
他在懺悔信里這樣寫道:“極度自私和懦弱占據了我的身心,一路上我都在思考,為何自己變得如此麻木,如此冷漠……三年大學生活到底學了什么,心中的正義為何永遠停留在口中……”當晚,范司不斷責問自己。最終他上了網,寫下懺悔信向被盜女子道歉。盡管被盜女子不一定看到帖子,但范司希望通過向公眾懺悔的方式,來消除沉重的自責壓力。
“下次遇到時不會再選擇沉默”
筆者聯系到范司時,他的第一句話就是“我給大學生丟臉了。”同時不斷強調不要透露他的真實姓名,因為怕老師和同學知道這件“不光彩的事”。他說,這樣的自責心理直到發帖一周后才慢慢消退。
范司說,他一直認為見義勇為是每個人都該做的事情。之前覺得如果碰到不法分子,自己肯定會挺身而出。他曾經練過空手道,一度覺得這些都能用在對付小偷上。但是當真的面對這些時,他竟然顧前思后:“那個時刻,我想到的還有報紙上看到過某人因見義勇為犧牲的新聞。”
范司說,事后他跟自己的朋友和父母都說起過這件事情,大家卻都認為他當時做得“合理”,為了自身安全,還是不出聲好。但他認為,這件事情帶給他相當大的精神壓力,盡管并沒有人責備他,但這種壓力來自他的內心。他鄭重地告訴筆者,下次遇到這種事情時,他不會再選擇沉默。
調查:11名同學僅一人敢“挺身而出”
當別人被偷盜或遇到危險時,當代大學生集體會作出怎樣的選擇?筆者在校園中所做的一個微型調查顯示,6名女生和5名男生中,只有一名女生稱自己會挺身而出。大多數人認為,除非完全保證自己安全,不然會保持沉默。而且如果在眼前發生不法行為,自己沒有制止的話,并不會像范司那樣有自責感。
“我們從小在課堂接受的都是像樂于助人、見義勇為的教育。但有些事情讓人覺得正義未必得到伸張,助人未必得到快樂。”大三學生小梁說,她曾聽說有的人去幫助過馬路跌倒的老人,換來的卻是老人家屬索要醫療費。而這些大學生身邊的家人也往往向他們灌輸“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觀念。
不過也有被調查者表示,從助人的角度上來說,他們更愿意在保證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其他辦法阻止小偷。比如假裝問個路,或者隨便搭訕一下,以破壞小偷行竊過程。
面對他人有難,大學生“為”還是“不為”?上海海事大學武裝部的副部長施建忠談到,首先應該是有所作為。但是他同時也談到,要“智為”,要根據自身當時所處的形勢,用不同的方式來處理,首先一定要保證自己安全。
專家觀點:表明道德教育與道德實踐脫節
聽聞范司的懺悔行為后,上海政法學院社會學系主任章友德教授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他認為,在我們傳統教育中,見義勇為是人們應該具有的基本道德規范。但是現在很多人做不到這一點,見義不敢為的情況越來越多。這名同學的反思,是對這種不合理現狀的個體反省。
“現在道德實踐與道德教育存在比較嚴重的脫節。”章友德教授表示,整個社會應該重新構建新的道德教育與道德實踐結合體制,而且我們的教育者應該作出表率,不能把道德僅僅停留在口頭上。他還強調,現在很多人容易把“見義勇為”和“犧牲”、“受傷”等詞語聯系在一起,不可否認,傳媒也有很大的責任。
“像范司這樣的個體反思是遠遠不夠的,希望他的懺悔能夠引起更多人的集體關注和反思。”(作者: 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