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1日,本報報道了哈市一名14歲少年小強在回家的路上遭一陌生中年男子毆打成重傷,事后毆打小強的武某被鑒定為精神病患者,不承擔法律責任。這一年中,小強躺在病床上,其家人多方爭取,終于武某又做了一次鑒定,這次鑒定的結果是武某精神正常,目前已被南崗警方刑事拘留。
記者來到小強的家,這里是一處半地下室的房屋。走進屋中,狹小的屋子里塞進了兩張床,小強躺在門口的一張單人床上,身上蓋著棉被。去年2月13日下午,小強從奶奶家往家走,走到文瑞街時,一個中年男子拿著一根帶著釘子的木板朝他打過來,小強被打得渾身是血,沒有還擊的能力,最后倒在了血泊中。附近的居民發現后,立即打電話報警,小強被送到了醫院。傷情診斷為,顱腦損傷,右顳葉腦挫裂傷,右顳骨骨折,顱底骨折。
小強的父母都是殘疾人,孩子被打后,他們的小買賣也不做了,家里也沒有了收入。事情發生后,打傷小強的武某在哈市第一專科醫院做了一次精神病司法鑒定。記者在鑒定書上看到,辦案人在審理中發現武某精神不正常,臨床檢查中,武某稱事發當天,他感覺有一群人圍著他,要傷害他,而小強也是其中一個,于是,他拿起木板打了小強的腦袋。鑒定的結果是,武某當天突然出現幻覺、妄想,在精神癥狀支配下,將被害人打傷,作案無現實動機,受其精神癥狀支配,因此,作案時為自控能力缺失。
鑒定結果出來后,小強的家人總覺得武某不太可能是精神病人。武某是一家汽車修配廠的老板,46歲,平時開車。于是,小強的家人要求重新做鑒定。經過一年的努力,日前,武某在哈市第一專科醫院又做了一次鑒定,結果和第一次大相徑庭。記者從該院得知,這次的結果是,武某酒后引起幻覺妄想,應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從警方辦案人處了解到,目前武某已經被刑事拘留。(黃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