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民間反扒的是非褒貶,我們已經聽到了各種意見。一個總的印象是,反對民間反扒的聲音處于下風。原因其實很簡單,那些支持的聲音更理直氣壯,似乎是占領著某種“道德制高點”。如果一上來就讓反對的聲音自感道德低下,那么就沒有辦法平心靜氣地看待和討論問題。日前,《現代快報》一篇“反扒者反扒傷人”的報道,將民間反扒的問題再次推到我們面前。而在此次討論之前,我們應當先澄清一個前提:民間反扒,說到底,不是一個道德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
首先,“扒”是違法行為,不是不道德的行為,因此,“反扒”,作為抗制違法的行為,也應是法律問題;其次,“反扒”是一種“執法”行為,但反扒者的執法資格從哪兒來?這是法律問題,不是道德問題;再者,“反扒”需要作出判斷,這個判斷不單是事實判斷,更是法律判斷,一旦對是否發生(即將發生和已經發生)了扒竊產生爭議,就更是一個法律問題;最后,凡執法皆不免強力壓服,但壓服遇到反抗,可能導致對抗升級,發生死傷之后的是是非非就只能由法律來裁決。
因此,在肯定反扒的積極意義的同時,需要看到它潛在的法律風險。而如果我們諱言這種風險,就有可能漠視了反扒者的利益,那才真正是不道德的。
在反扒者對是否即將發生扒竊判斷失誤的情況下,首先出手可能意味著對無辜公民的侵害,因為扒竊不是針對人身,而是針對財產的犯罪,在沒有暴力侵害的情況下,不存在正當防衛的問題。即使是針對可能的人身侵害,除了無從躲避的特殊情況,也不能實行所謂“事先防衛”。如果反扒者對是否已經發生了扒竊判斷失誤,并且出手抓捕,也要對可能產生的所有法律后果負責,比如他人的名譽權,等等。
即使判斷正確,也存在兩個法律上的風險。一是對抗過程中暴力升級。我們暫且不考慮反扒者被賊所傷的情況,因為我們推定他們已經將個人利益置之度外,但是,如果造成扒竊者死傷,就有一個是否防衛過當的問題。這個問題在法庭上都爭得面紅耳赤,法律工作者都眾說紛紜,一個民間反扒者何以能在倉促之間作出無誤的判斷。
簡單說來,目前的法律理論還無法妥善解決上述好心辦“壞事”的問題。發生了死傷,如果不屬于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險,又不是犯罪人抗拒抓捕的情況,我們沒有德國刑法中所謂“社會相當性”理論,無法在法律規定的免罪事由之外,尋求對“反扒過限”的救濟。所以,民間反扒是一件法律風險很大的“好事”。
作者:鄧子濱(北京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