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搭檔名氣行乞
老王很得意自己能討到錢。他還有別人學不來的兩套“殺手锏”:英雄名頭和媒體配合。1994年12月,老王追一個偷車賊。和持刀賊搏斗,被捅了一刀,穿的五件衣服全被鮮血染紅了。好在刀尖在離心臟3毫米的地方停住了。在那之后的一個星期里,王少華接受了數十次采訪,他的名字也反復出現在報紙和電視上,走到哪里都有人認識他,甚至上了公交車還有人給他讓座。
這次見義勇為成為老王人生的一個轉折點。大難不死的王少華有一種強烈的自豪感。經過了這件事,王少華助人為樂的事兒更多了,兩年內他連續救了5次火,還在菜市場蹲點抓扒手。一時間,他被媒體稱為湘潭的“活雷鋒”。若干年以后,能幫人討到錢,獲得別人信任,很大程度上仰仗挨的那一刀。從2002年開始討錢起,王少華消除募捐者疑慮、打動他們捐款最有效的一招,就是把精心收藏的、刊登他見義勇為事跡的、1994年的《湘潭日報》拿出來。“我是見義勇為的王少華,我不會騙人!”
2002年,王少華提前退休了。已經50出頭的他仍閑不下來,他把自己的手機號公布在報紙上,希望別人有困難就來找他。湘鄉一名農村中學校長電話求助,請老王幫3個貧困孩子解決學費。同樣囊中羞澀的老王想了一個辦法,利用自己“活雷鋒”的牌子去募捐。2002年年底,經過半年多的“募捐”,2800多元討來的錢交到了需要幫助的學生手中。他特意叫上了幾個熟悉的記者拍了照片,再次成為媒體焦點讓王少華很有成就感。此后,他又像上了癮一樣到各個周邊縣上的學校跑了一圈,主動要求幫助失學的孩子。
有朋友評價老王的“乞討經”是“君子善借于物”。每次老王的募捐都會請當地媒體報道,一是為了宣傳,擴大影響,二是為了公證,“老王我沒貪錢。說實話,我私心的話討到一萬,我只給五千,自己留五千,也沒人追究我,也沒人證明我。所以怕到時說不清!崩贤跎朴诖e人的心理。“許多人不在乎那點錢,但是卻對出名有興趣。我把媒體叫來報道,他就愿意出錢,還不好意思數額太低!彼總結了一整套“擴大影響”的辦法!袄щy戶太多,一開始報紙也不會感興趣,但是有了捐款,再有單位領導出面,記者一般會報道。”拿著報紙的報道再去討錢,往往事半功倍。
王少華樂于和媒體聯系,習慣收集每一篇對自己的報道,他毫不諱言從“替人討錢”中得到的滿足感:“把錢交到學生手里,是最高興的時候了;第二天看報紙,看到自己的照片,又很高興!”這種滿足感足以抵銷圍繞在王少華周圍的懷疑與嘲諷。有人認為,這個1994年為抓竊賊身負重傷的“見義勇為”稱號獲得者,只是想借此再度出名。他理直氣壯地聲稱:“我就是需要出名,越出名,才越方便為更多的貧困戶討錢!币煌w驗過討錢經歷的周校長說,很少有人能忍受這種討錢的屈辱。但是老王似乎活在自己普度濟世的英雄夢里,對外界錯愕不解的神色和冷嘲熱諷完全可以忽略不見。
民政局:我們得考慮面,王少華只考慮點
3月12日,老王還是因為去“討錢”被某區民政局長誤解而哭了一場。老王說,平常他受到的冷遇和誤解比這個還多,他都能接受,但民政部門的誤解讓他最難受。這已經是老王去“討錢”,第三次被同一位民政局的領導罵。2006年,家住湘潭市韶山西路的湖南大學學生姜某得了尿毒癥,下崗的父母沿街乞討一天,只討到了27塊錢,最后跪地請求老王幫忙。老王找了媒體報道,然后直接找到湘潭市委書記陳潤兒批示,要民政局和團委給予救助。老王拿著報告去找了這位區民政局領導,這位局領導卻喝斥:我對你這個人根本不相信,這件事不是你管的,你也管不了!雖然民政局最后還是出了錢,但老王卻耿耿于懷。
民政部門卻也拿老王頭疼。“要是有100個王少華這樣做慈善到處竄,湘潭也亂套了。”湘潭市慈善會主任莫志敏羅列了三大“頭疼”:民政部門做工作都是分內的,默默無聞,老王做點屁大的事情也喜歡找媒體報道,讓外界覺得民政部門不作為,全是他在做事;不按程序,動輒直接找市領導,造成民政工作很被動;帶著救助對象到處上門,賴著不走,影響部門工作,許多部門領導見了他都很頭疼。
湘潭市民政局副局長易德佑說:對于王少華這個人,我們首先要肯定他,做了一些工作,幫助了一些失學的孩子和孤寡老人。我們其實一直歡迎社會各界參與到慈善事業中來。他說:民政部門并不是不作為,我們也是竭盡所能。湘潭光城市低保就要支付5000萬,民政資金遠不足以滿足每個困難者的需求。政府要考慮全盤,考慮公平原則,只能是撒胡椒面,體現政府的關懷救助,不能把有限的資金用在一個人身上,然后其他人就無法得到救助。
義工聯盟構想
認識老王的人多,都找他幫忙,有時晚上12點還有人打電話。有些找不到老婆的也找他,沒有錢也找他,家庭矛盾要尋短見的也找他。老王照應不過來,開始尋思尋找像自己一樣喜歡做好事的人成立義工組織。他打比方說,就像好多人落在水里,我只能救一個算一個,但是如果有更多的人參與進來,就能救起更多。
早在2003年5月,王少華等就向湘潭市團市委和民政局申請籌備成立“湘潭市弘揚雷鋒精神促進會”,申請在團市委順利通過,但是湘潭市民政局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業務范圍相同或者相似的社會團體,沒有必要成立”的規定,認為該市已有慈善會、希望工程促進會、見義勇為促進會等公益性社會團體,不同意再成立“弘揚雷鋒精神促進會”。
在老王看來,這些政府的組織都是官僚機構,缺乏和民間良好的溝通渠道,每年象征性地搞點形象活動,做不了實事。有錢并愿意資助別人的人其實很多,但是缺乏有公信力、和民間溝通良好的組織進行信息和資源的整合。他納悶,自己想組織一幫人實實在在做好事為什么卻不讓。
2005年4月,湖南都市頻道的“小李飛到”欄目記者李煒和王少華、長沙的“雷鋒”常振偉等商議,成立“湖南省義工聯盟”,發展了長株潭會員200多人。但因為不夠規范,沒有辦公場地,缺乏具體的組織規章等,最終也沒有被省民政部門批準。前不久,《南方周末》記者采訪老王,他請求把自己的電話號碼登出來。他說:“我的目的是和大家一起討論,義工該怎么做得更好!眻蟮腊l出去以后,老王接到上千個電話。電話千奇百怪,有的說:“我沒有老婆,你能不能幫我找個老婆!庇械恼f:“我想賣腎,只要8萬元,你能幫我聯系嗎?”……大年三十上午,一個21歲的重慶女孩打電話說和父母吵架,想自殺。老王安慰了她一個多小時,被女孩的情緒感染了,也哭了一場。當然,也有很多人打電話過來,想給老王幫忙做義工,提供資金幫助。老王的“業務”顯然大了。
民政部門的領導顯然和老王想的不一樣。湘潭市民政局副局長易德佑說:民政部門的謹慎更多是考慮如何規范和有效監管。民間的慈善和愛心值得贊賞,我們也需要更多的社會義工。但做好人做好事也一樣要有章法,不能超越政府。你可以給民政部門提供一些情況,利用做義工的形式募集一些資金,但應該通過慈善會再轉交給受助人。對此,老王的理解是,他們就是怕我搶了他們風頭。
有許多人想跟老王一塊做好事,老王說大多數是葉公好龍。有一次,兩個女大學生要參加老王的義工聯盟。老王問,你們知道當義工得做些什么嗎?女孩子回答,不就是給困難的人洗洗衣服,干活嗎?
老王說:做我這種義工,不是形象工程,你要每天幫有困難者跑壞幾雙鞋地募捐,受很多辱罵、白眼,吃飯路費自己墊付,而且很可能結局是別人不但不領情,反而誤解你是為名利!白鲞@個就是要能咽得下十二把鼻涕龍,你吃得消嗎?”他把自己的故事講給她們聽,兩個女孩子聽得臉都變了色,后來再也沒來過。(記者 歐陽洪亮)
[上一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