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家住西安市和平門附近87歲的王老太,因三個兒子為給其支付贍養(yǎng)費爭吵不休,一怒之下,她將三個兒子告到碑林區(qū)人民法院,并討回了每月“300元”的贍養(yǎng)費,但卻遲遲難以兌現。一年后,大兒子和三兒子又因贍養(yǎng)費過高,自己無力支付將老人告上法庭。談及此事王老太傷心不已。
昨日(4月11日)10時許,王老太的二兒子邱某來到本報,剛一進門,他就氣憤地說道:“贍養(yǎng)老人是子女們應盡的責任,我怎么也想不到,他們會因為贍養(yǎng)費將89歲的母親告到法院!
據他講,2005年8月份,因為贍養(yǎng)費問題,母親王某將他們三人告到碑林區(qū)人民法院。當時,老人患有心臟病、白內障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來照顧,每月也僅有300多元的退休金,根本無力支付生活費和醫(yī)藥費。在法院調解中,由于老人不愿意到他們三人家中輪流居住,商量之后決定請保姆照顧老人。
最后,法院判決他每月支付老人200元贍養(yǎng)費(因提供住房),大哥和三弟每人每月付300元贍養(yǎng)費,老人的醫(yī)藥費由他們三人共同承擔。隨后,在他提供的《西安市碑林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中,這一說法得到了證實。
邱某告訴記者,法院判決書下來以后,老人就住在他提供的房子里,并在外邊請了一位保姆照顧母親?墒,沒過多久,由于大哥和三弟未按法院判決書執(zhí)行,就把保姆辭退了。后來,實在沒有辦法了,就把老人送到了一家老年公寓。
現在,老人每月的退休金是514元,而交給養(yǎng)老院的費用每月就520元,這些費用除了他每月給老人300元外,都由老人自己支付。在隨后的采訪中,王老太告訴記者,自從她住進老年公寓后,大兒子和小兒子很少來看望她,法院判決也遲遲難以兌現。
隨后,記者來到王老太居住的老年公寓,雖然老人已經89歲,但人顯得很精神。談及此事,老人流著眼淚說道:“我那么辛苦把他們拉扯大,沒想到現在卻要告我,我怎么也想不通!
據她說,1984年老伴就去世了,當時二兒子和三兒子還沒有結婚,她費了很大勁才給兩人找到對象。誰料,現在卻弄成這樣。在老人手中兩個兒子狀告她的起訴書上,記者看到,兩個兒子起訴老人的原因都是家里經濟困難,給老人的贍養(yǎng)費過高,要求降到50元—100元/月。采訪中,老人反復說道:“他們告我,我怎么也想不通!4月18日,就是老人再次與兒子對簿公堂的日子,老人告訴記者,昨日,當她收到法院傳票時,心里非常難過,為了這事她晚上都睡不著覺,但是她還是要求法院在社區(qū)開庭,希望兒子們能夠良心發(fā)現,給自己一個快樂的晚年。記者試圖聯系到老人的兩個兒子進一步了解情況時,幾經周折都沒有聯系到他們。(作者:任慧娟、曹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