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逃亡在外的親人孤苦伶仃,東躲西藏,難以分享團聚和幸福……逃亡不是出路,回避更解決不了問題,在逃人員一日不到案,公安機關決不會放棄抓捕。有多少逃犯相繼落網,面對他們的只能是法律的嚴懲;同樣,又有多少在逃人員迷途知返,受到政府的寬大處理……”這封瓦房店市公安局局長雷樹青寫的親筆信《致在逃家屬的一封信》發到在逃人員家屬手中后引起了不小的震動,目前已經有18名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仙浴灣鎮大河村40歲的張某伙同蓋州市的孫某盜割了6棵35年生的楊樹,價值3000多元。孫某當場被抓獲,負責“踩點”的張某潛逃。第二天,仙浴灣派出所民警來到了張某家,態度誠懇地說明來意,一字一句為張某家屬讀了這封信。聽了這封坦誠中肯的信后其家屬非常感動,當即表示要盡快找到張某,讓他投案自首。2月13日晚,張某從沈陽打來了電話,他的妻子抓住機會,在電話里為丈夫又讀了這封信,通過一夜的規勸,張某連夜返回瓦房店。第二天一早,到仙浴灣派出所投案自首。
2005年5月24日,瓦房店市土城鄉馮溝村的馮某與鄰居馮某某兩家因糾紛發生火拼,49歲的馮某用木棒將馮某某打成輕傷,其兒子將馮某某的妻子趙某打成重傷,馮某一直潛逃。春節前,土城派出所民警來到馮某家中。見到局長的親筆信,已獨自在家生活5年的馮某妻子非常感動。3月6日,馮某81歲的父親去世,出殯時,民警著便裝以馮某朋友的身份到馮家看望吊唁。通過馮某妻子多次做馮某的工作,馮某打消了顧慮,到土城派出所投案自首。
去年9月,瓦房店市公安局打掉了一個特大犯罪團伙,團伙成員之一的26歲劉某在逃。春節期間,刑偵大隊重案中隊中隊長王旭帶偵查員來到太陽鄉的劉某家,讀《致在逃家屬的一封信》,逐條逐句地跟劉某的父母講被抓獲和投案自首的區別,講潛逃日子的難挨,講劉某還年輕、痛改前非還來得及等道理。4月8日,劉某的父母在電話里含淚相勸,終于做通了劉某的工作。
2003年期間,永寧鎮的王某伙同他人撬盜工廠、學校的金柜,作案6起。其同伙被抓獲,王某在逃。春節前,永寧派出所民警把信送到王某家人的手中。王某的父母年歲已高,身體不好,王某35歲還沒有成家,他們一直為兒子提心吊膽。回娘家的王某姐姐和父母拿著雷局長的這封信反復看,細細地品味,讀了一遍又一遍。于是,王某的母親向警方提出一個請求,說王某已經離開瓦房店市4年了,能否讓他回家過元宵節?過完年十五就投案自首。警方研究后表示同意。3月4日,王某返回瓦房店,在家過了元宵節。3月7日,王某在親屬的陪同下到老虎屯派出所投案自首。(初興遠、楊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