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河南省多個檢測站發現了這樣的奇怪場景:有的檢測站只收檢測費不卸載;有的檢測站只罰款;有的檢測站卻眼睜睜地看著超限超載車輛從眼前通過,根本不管不問。超限超載車輛太多造成河南境內道路路況不好,而這種情況在國內并不鮮見。
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檢察院通過所查辦的一系列公路超限超載檢測站腐敗窩案,找到了檢測站交錢不卸載的原因。
政府出巨資修成的道路,往往不出兩三年路面就變得坑坑洼洼,崎嶇不平了。這種景象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
據交通部門有關人士說,造成道路不好的原因是過境的超重車輛太多。為了控制超限超載車輛,全國各地設置了公路檢測站,對于經過檢測超限超載的運輸車輛,必須卸載貨物并根據情況進行罰款。據悉,僅河南省就設置了132個超限超載檢測站。
然而,記者在河南省部分地區采訪時發現,有的檢測站只收檢測費不卸載;有的檢測站只罰款;有的檢測站卻眼睜睜地看著超限車輛從眼前通過,根本不管不問。
不少司機告訴記者,“超限超載檢測站變成收費站”不只是出現在河南,在其他地方也不是什么新鮮事。“有關部門對超限超載車雖然進行了整治,出臺了一系列措施,但往往治標不治本。”
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這種情況的出現?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檢察院從他們查辦的一系列超限超載檢測站工作人員瀆職案中,找到了答案。4月18日,許昌檢察院有關人士向記者披露了內情。
艱難查證
三個檢測站揪出涉案者二十多
“從2005年起,超限超載檢測站的種種問題就引起了我們的關注。”許昌市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處處長任國強說。
最先進入檢察官視野的是位于許昌縣境內的王莊超限超載檢測站。2005年10月,在王莊超限超載檢測站給人“領車”的王某、李某等人,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抓獲。他們交代了自2003年2月以來開始“領車”,并與王莊超限超載檢測站的許某、劉某等人相互勾結,給錢放車的事實。隨后,檢察官通過對許某銀行賬戶的秘密調查,發現近兩三年來其賬戶上隔幾天就存一次錢,少則幾十元,多則數百元,由此印證了超限超載檢測站權錢交易情況的存在。
“但究竟是怎么放行的?是否構成瀆職犯罪?當時我們也沒底。”任國強說。
經過近三個月的秘密調查,許昌市公路系統這一職務犯罪窩案的黑幕被緩緩拉開:
王莊超限超載檢測站位于許昌縣河街鄉王莊村,因占用了王莊村的土地,經村里協調,當地部分農民到超限超載檢測站干些裝卸車等雜活。有時當地運輸戶的超載車輛過站時,組長或者村干部來說情,檢測站就予以放行,慢慢地,給予放行的人員和車輛越來越多。由于“領車”當中介人有一定的好處,久而久之,“領車人”逐漸向專門化、職業化發展。開始是司機、車主給“領車人”點小恩小惠,買幾盒煙,后來干脆給現金,從50元到200元不等,然后再由“領車人”按比例分給超限超載檢測站檢測人員,余下部分就裝進了“領車人”的口袋。
在公安機關的大力協助下,全面偵查展開了,初步查明王莊超限超載檢測站工作人員有收受當地“領車人”錢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放行超限超載車輛過站的事實。此后,許昌市檢察院把偵查工作擴大到位于長葛市、襄城縣的兩個超限檢測站。
通過近八個月的艱難查證,許昌市轄區的3個超限檢測站內22名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收受賄賂近20余萬元的職務犯罪案,水落石出。
據了解,截至目前,其中的20人因犯濫用職權罪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另有3名“領車人”被法院以行賄罪判刑。
犯罪特點
涉案者手段隱蔽集體作案
“作案手段隱蔽,時間長、數額大,合伙型犯罪突出,涉案人員較多。”任國強對記者說,超限超載檢測站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罪特點明顯。
辦案檢察官介紹說,一般作為“領車人”的當地村民,會事先與檢測站有關負責人說清車輛數量及車牌號碼,負責人則到檢測崗或用手機告知崗上人員放行。
車主的實惠是可以把高額的罰款變成較低的好處費,好處費進了“領車人”的口袋后,“領車人”將其中的部分私下交給檢測站工作人員。換班時,由有關負責人員把“領車人”留下的“買路錢”分給檢測崗上的值班人員,不設賬目,不留任何痕跡。通常,“領車”會選擇在晚上進行。
一位“領車人”告訴記者,車輛超限超載往往被罰一兩千元,還得卸載,可是只要給他們一二百元的好處費便可搞定。辦案檢察官介紹說,一個“領車人”每天所領的車數最多能達到四十多輛。
據一個檢測站涉案人員交代,一個檢測站工作人員每晚一般能收幾十元到幾百元錢不等的好處費,“一個月輕松弄個一兩千元不成問題。”
“由于檢測崗上人員當面不收司機現金,要實施犯罪,需要多個環節相互配合,才能得逞。因而合伙、集體作案成為此類犯罪的顯著特點。”任國強說。
社會影響治
安惡化損害法律法規尊嚴
幾位辦案檢察官深有感觸地對記者說,此類犯罪社會危害性非常大:只收錢不卸載,等于放棄了治理超限超載的工作職責,使檢測站形同虛設,達不到“治超”目的;超限超載車通過“領車人”交很少的錢便可順利過關,導致守法司機對國家法律法規產生信任危機,影響政府形象。
更為嚴重的是,由于是無本的暴利生意,使得“領車人”相互競爭車源,為了增加競爭實力,“領車人”已趨職業化,向團伙方向發展。為爭取所謂“客源”,獲取更大利益,“領車人”之間相互排擠,相互毆斗,嚴重擾亂當地的社會秩序。
“在檢察機關查辦前,一些檢測站附近的村莊,因為‘領車’發生的群體毆斗、尋釁滋事案件不斷,但由于大多還沒有觸犯刑事法律,公安機關只能做治安拘留或罰款,過后這些人繼續‘領車’,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一位派出所所長對記者說,只有查出了檢測站有關人員濫用職權的腐敗案,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領車人”的存在。
原因何在
監督乏力弄權心理使然
“剛開始時,攔截超載車輛,常常會遭到司機們的圍攻或謾罵,甚至有被撞的可能。我們站上的一個同事就被闖站車給軋死了。后來,我們不再強行攔截,在收了“領車人”的好處后,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了。”在檢察院的卷宗里,一個涉案人員這樣供述。
此類犯罪為什么會如此高發和普遍呢?“通過對查處案件的總結,我們發現了原因。”任國強說,治理超限超載檢測工作,辛苦且具有較強的危險性。但檢測站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較低,長時間高強度的工作和微薄的收入之間出現較大反差,易導致工作人員心理失調。加之權力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手中的權力就成為權錢交易的籌碼。
“這類犯罪中的涉案人員普遍存在弄權心理。”任國強告訴記者,一名檢測站工作人員被查處后曾這樣對他說:“‘有權不使,過期作廢’、‘靠山吃山,靠路吃路’,別人能‘吃路’,我為什么不能?大家都這樣,也不覺得這是違法犯罪。”
“心存僥幸、法不責眾的心理,導致此類犯罪活動在一定范圍內成為公開的秘密。”任國強分析說。 (作者:袁定波 張崇貴 盧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