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經偵處昨天發布預警:近期,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案件頻繁發生,數千市民受害,涉及資金數億元。經偵處提醒,投資者在選擇投資產品時不要只顧追求高利潤,而要選擇合法投資產品。
警方介紹,這類案件主要通過不法投資咨詢公司和個人編造虛假信息,以高額回報、高額投資收益為誘餌,兜售所謂“原始股”,并宣稱該股即將在境內或海外上市,只要購買,必有高額回報。
這些公司有如下4個突出特點:犯罪嫌疑人多以“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產權經紀公司”等為名,以代理產權轉讓的形式向社會公眾非法推銷“原始股”;多以一些地方的“產權交易所”、“產權托管中心”會員身份為掩護;犯罪手段由公開宣傳轉為秘密銷售,隱蔽性更強,犯罪嫌疑人采取投資“推介會”、“輔導上課”等方式,對投資者進行“洗腦”,誘導投資,在對投資者洗腦過程中,鼓吹“股票即將上市、升值潛力很大”、“高效益、高回報”,因此該類犯罪團伙倒賣的股權已大大超出其實際價值;誘騙的對象多為退休人員、下崗職工等社會弱勢群體。這些人對證券市場的規則、市場行情了解較少,獲取現代投資信息的渠道狹窄、單一,比較容易上當。
警方提醒廣大投資者,如要買賣證券,應委托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具有證券經紀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進行。所謂的“原始股”、“將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完全是騙局,投資者在非法經營機構或個人手中買賣這類股票的行為也難以得到法律的保護。(記者劉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