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年齡不滿20歲的青年人,在一起搶劫殺人案件中,花費五六百元“打的”作案,僅搶得一張百元假幣。案發多年后,三青年相繼落入法網。日前,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李宏偉執行死刑。李宏偉與同案犯原明亮、付林東一樣,搶得一張假幣,付出了生命代價。
2001年6月9日,在鶴壁市上海大眾汽車特約維修站打工的林州籍青年原明亮,在林州城里遇見同鄉付林東、李宏偉。三人都有發筆橫財的欲望,就商量搶劫、綁架,搞些錢花。原明亮提議他打工的鶴壁維修站有新進的轎車,偷一輛賣了,每人能分三四萬元。
酒壯賊膽,說干就干,三人隨即在街上買了三把折疊刀,叫了輛出租車,于當天傍晚“打的”直奔鶴壁。深夜2點多,三人翻過鶴壁維修站圍欄,竄進停放帕薩特轎車的展廳。借著外面墻幕燈光,三人見值班員賈某某正在睡覺,上前連捅帶刺70多刀,將賈某某活活殺死。在找轎車鑰匙的過程中,原明亮拽開桌子抽屜,找到一張百元錢幣。因未找到轎車鑰匙,三人未能搶走轎車。時近中午,三人竄回林州城里,才發現折騰一夜,搶來的竟是一張假幣。
2004年11月,鶴壁市公安局淇濱分局開展“命案攻堅”戰,將犯罪嫌疑人原明亮、付林東抓獲。經審訊,兩人交代了“2001.6.9”伙同李宏偉搶劫殺人的事實經過。2006年3月24日,潛逃多年的李宏偉被警方抓獲歸案,并供述了伙同原明亮、付林東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經鶴壁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三名青年最終受到了法律嚴懲。(過彪 王向東 付增煒 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