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龍愿以死謝罪,但其15歲女友春景的生命永遠無法挽回。
因為賈龍逼迫女友與自己發生關系,導致春景跳樓自殺。
律師說,即使婚后夫婦也可能構成婚內強奸罪,賈龍的行為比強奸罪還要惡劣。
少女不從男友性要求被迫跳樓
19歲的賈龍是商丘市民權縣人,他無法忘記去年10月25日刺耳的警報聲。
賈龍于去年9月8日來到鄭州市順河路一家火鍋店上班。剛到那里,他就喜歡上店內一名叫春景的打工妹。談了一個多月的朋友,賈龍不再滿足于拉拉小手,他還有了其他想法。
10月25日上午,賈龍瞅準春景當天休息的機會,到鄭州市金水區司家莊中街該火鍋店女生宿舍樓,找春景聊天。
當時春景的舍友亞楠也在場,賈龍“痛苦地”和她倆聊到11時許,亞楠才說:“我不當電燈泡了!比缓缶腿チ烁舯谒奚。
房間里只剩下賈龍和春景。
“我給你挖耳刺吧?”賈龍對春景說。
然后兩人躺在床上。大概過了三分鐘,賈龍提出非分要求。春景使勁將賈龍推開,然后光著腳丫子跳下床,但兩次拉門都被賈龍拽到床上。僵持10多分鐘后,在春景的數次哀求下,賈龍同意她去洗臉。春景直接拉開窗戶,縱身跳下四樓。隨即,樓下電動車的防盜器被震得發出刺耳的聲響。
“我愿以死謝罪!卑赴l后第二天,賈龍走進金水區公安分局自首。
律師:男子行為比強奸罪還重
河南仟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國濤認為,賈龍強行與其女友發生關系的行為直接導致她的自殺,賈的行為會以強奸罪(未遂)論處,但在刑期上會加重。
孟國濤說,即使婚后夫婦分居或正在離婚,男方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系,也構成婚內強奸罪,更何況賈龍和其女友只是男女朋友關系。
昨日,記者從金水區檢察院獲悉,賈龍以涉嫌強奸罪被提起公訴。
(文中涉案人員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