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7歲的北京工業大學軟件園發展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陳可兵涉嫌挪用公款被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4日開庭審理了此案。
檢方指控,2004年10月間,陳可兵利用擔任北京工業大學軟件園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以歸還北京工業大學借款為名,將公司2000萬元公款分別挪給其個人持有股份的北京世紀千網電池技術有限公司和北京工大合眾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用于歸還貸款和投資性經營。案發后,已追繳贓款1500萬元。
檢方認為,陳可兵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為謀取個人利益,將單位公款挪給自己進行營利活動,數額特別巨大,應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陳可兵稱檢方的指控不屬實。其稱,在資金使用上沒想挪用,也未想為個人謀利。挪用涉案的2000萬元是學校同意的,而且是用作與學校有關的公司的經營,500萬元的損失不是自己個人原因造成的。
陳可兵供述稱,2004年上半年公司進行研發立項,但要30%的準備金,于是便向北京工業大學借5400萬元用于立項審批。后學校讓年底前償還一部分,自己經計算可還學校4000萬元。還款過程中,經學校同意,自己又從中借出2000萬元借給有北京工業大學股份的北京公達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并經該公司將其中的1900萬元分別轉到自己擁有股份的北京世紀千網電池技術有限公司和北京工大合眾科技投資有限公司。挪用資金均是為了北京公達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利益。然而,據檢方出示的相關證據顯示,其挪用公款并未經請示。
此案將擇日宣判。(記者 李京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