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50歲,是江蘇常州絲印廠的一名下崗職工,也是常州有名的“反扒英雄”,據說,風里來,雨里去,幾年下來,老周抓到的小偷不下百名,從當地有關部門領取的見義勇為獎金就有萬元以上。按道理,這樣的英雄令人尊敬,但是,最近,老周卻因涉嫌“黑吃黑”被警方逮捕。
有消息稱,老周自去年以來利用冠冕堂皇的身份以及“擒賊擒贓”的便利,多次對所抓到的小偷濫用私刑,并威逼小偷用錢買命,同時還勾結并操縱小偷團伙暗渡陳倉,非法牟利。家喻戶曉的“平民英雄”竟淪落為“黑老大”,成了名副其實的“賊幫匪首”。這也令許多常州籍網友一時無法接受。老周的墮落,打碎了許多人的心中“英雄無瑕”夢想。或許,老周不是蜘蛛俠,英雄對于一個普通人來說,有著無法承受之重。
反扒英雄變身“黑老大”發人深省。這些年來,民間反扒有“職業化”傾向,一些民間反扒組織紛紛涌現。安徽、福建、武漢等地,就紛紛成立了“青年志愿者反扒大隊”、“民間反扒聯盟”等組織,這些由保安、職員、個體戶組成的“反扒”隊伍,甚至還發表了一系列反扒宣言。同犯罪分子作斗爭是每個公民的義務,盡管后期的審訊、取證和拘留、逮捕等是警察的特有職責,志愿者無權參與,但在識扒、抓扒和送扒上,反扒志愿者的合法性毋庸置疑。然而,反扒聯盟一旦成為獨立、純粹的民間組織,就有著不可避免的道德風險。
常州的老周已經是一個例證了,但這并非個案,幾天前,安徽宿州的“反扒英雄”劉孝雨也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拘,此外,南京也曾發生反扒隊員用鐵棍打傷“扒手”的事情。事實上,早有學者意識到了民間反扒組織中的這種“道德風險”。浙江警官學院張緒梁撰文指出,在實踐中,反扒隊員最易出現的違法事件就是:一、在反扒財產上的違法,如侵吞贓款、抓扒養扒、敲詐勒索等;二是反扒手段上的違法,如非法審訊、私闖民宅、私扣證件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雖然反扒者只是一個松散的民間組織,但并不意味著這個組織就沒有規章可循。相反,正因為這種非正式性,公安部門就更應該加強對志愿反扒的業務指導和法紀監督。應該說,公安機關才是反扒活動的唯一法定權力主體,其他任何組織、個人都無權指揮或獨立開展反扒活動。換言之,任何群眾組織在反扒活動中只起著協助作用,反扒組織只有通過了公安機關的審查,反扒機構、資質和人員素質符合條件,才能進行相應的反扒行動。而且,只有合法成立的反扒組織,才有資格獲得政府專項資金的資助和接受社會募捐。(林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