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縣法院副院長高裕民并不覺得有不妥之處。
“本案當事人的特殊身份不在法律規定范圍之內”,他本人也認為自己不會受到干擾而影響案件的公正,“我和他們都很熟,我們有職業道德,不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稷山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小平則認為,刑訴法規定很清楚,稷山縣檢察院起訴,只能向稷山法院起訴,稷山法院就可以管轄。
縣公安局長賈崇文說,為這個案子,李潤山曾找過他,“提到他們家都有老人,看能不能從輕處理。
我說這是法院決定的事情,最好還是依法處理,李書記最后還是說看能不能從輕處理。
3名“誹謗者”都是干部
李潤山說,至今他也搞不清楚為什么是這三個人,“于公,我從來沒有打壓過他們,甚至都不認識;于私,更是談不上傷害。”“立案之后,我們發現是楊秦玉,我們感覺非常奇怪,不僅是人大代表,還是人大法工委主任。”賈崇文說。
熟悉楊秦玉的人,用“不可思議”來解釋自己的感受。“這是個老好人,謹慎、低調,作為縣人大代表,卻從來也沒有給領導提過意見”一位與之共事30年的老同事說。
楊秦玉52歲,薛志敬55歲,南回榮57歲,都是稷山縣的科級干部,處于退休的邊緣,一輩子默默無聞。
在與之交好的黨校老師梁油慶的印象中,楊秦玉脾氣不暴躁,薛志敬是好人,南回榮不惹事。多數人認為他們的社會信譽度高,并且南已退居二線,薛和楊年齡也快到了,“政治上不可能有何想法”。
李潤山承認只與薛志敬打過交道。薛志敬描述的情況是,當時李潤山的女兒要出國留學,而薛的一個內弟早年就定居英國,便幫助李的女兒辦了出國擔保的手續,作為回報,在李的安排下,薛的另一個內弟媳婦由企業被調到了事業單位工作。
南回榮扮演著這次誹謗案件執筆人的角色。“這是一個比較冒失卻不乏正義感的人,平時就愛給人寫訴狀,鳴不平。”與南同村的一名鄰居說,南此前最“出彩”的事情,是該村一名村民被當地公安局誤抓,南回榮把訴狀一直寫到全國人大,最后促使事件圓滿解決,“此事他是逢人便講,生怕別人不知”。
警方透露,在南回榮家里還搜到了幾封舉報信,分別指向幾名縣里的干部。李潤山由此稱之為,“這下把稷山縣匿名信的窩子挖出來了”。
小城“整風”
在薛志敬歸案前一個月,這座僅有32萬人口的小城里正經歷著一場干部“整風”運動。
楊秦玉記得,在案件開庭前兩個星期,縣委副書記兼紀檢委書記董旭光和他們談話:為給全縣干部警示教育,縣里決定召開警示教育大會,要求當場做深刻檢討,并強調“給你機會,你就要把握”。
檢查從7月19日開始寫,不深刻之處,改;有不妥當的地方,再改。“他們讓我怎么寫,我就怎么寫。”整整三天的時間,經過一次次“把關”,檢查被認為“滿意”。
于是在2006年8月2日,戴著手銬被押至縣委后,在全縣科級以上所有干部及一些退休老干部近500人面前,楊秦玉和南回榮做了稷山縣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檢討。
隨后,二人檢討的錄像在運城和稷山縣電視臺新聞頻道中播出。2007年5月17日薛被判刑的第二天,當地的稷山日報在頭版登載了長篇報道,這份據稱發行量五六千份的報紙,當日發行量創出新高———加印至3萬份,在全縣范圍內進行派發。
李潤山說,事情出來后,有人向他建議“好好剎剎風氣”。
這一“風氣”,是指當地告狀信和“小字報”橫行。按照老干部們的介紹,稷山官方與民眾之間,在很多事情上,有時候很難得到有效溝通,便以這種“非常規”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見。
在運城一些縣區,方法基本類似,一般都是傳單的形式,要么塞在辦公室或家門口,要么張貼在墻上,路燈上,要么隨手撒在大街上。記者采訪期間,賓館中便被塞進揭發縣里一名干部的傳單。
“這次案件對稷山來說并不罕見,多年來在稷山屢次發生這樣的事情,就是說,投小字報,寫匿名信,編順口溜,甚至還用更卑鄙的手段對在職干部,進行一些不正常的誹謗。”公安局長賈崇文說。
賈崇文承認,歷次發現的“小字報”中,幾乎涵蓋了稷山歷任的縣委書記和其他部門主要領導。而這一次,薛志敬等人的這封信,“明顯就不是提意見,明顯是擾亂治安,明顯是動態的不良因素”。
5月24日,稷山縣人民法院院長韓建國對本報記者表示,已經得知薛志敬提請上訴的消息,但對于此案拒絕發表意見,“一切等待二審結束再說”。
楊秦玉和南回榮也在做最后的等待。他們于2006年8月21日已被稷山縣人民法院裁定誹謗罪成立。由于上訴期限已過,只能期望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薛志敬無罪,那么二人可以向運城法院提起申訴。
對話
李潤山:這一頁已經翻過去了
稷山縣委書記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稱“誹謗事件”把匿名信的窩子挖出來了
5月21和25日,作為“誹謗事件”中的“被誹謗者”,稷山縣委書記李潤山分兩次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面對面采訪。
“我感覺很突然很冤枉”
新京報:你是怎么知道這件“誹謗事件”的?
李潤山(下簡稱“李”):破了案以后,就是開“兩會”第一天之后。公安局發現信后,開始調查的,聽說是縣委辦主任報案的。
新京報:當時是什么反應?
李:感覺很突然。想的就是有些冤枉,感覺冤枉。
新京報:為什么會覺得冤枉?
李:從私人關系來講,我沒有傷害過他們,如果他對政府工作有什么不滿意,他告,還有個道理;不告,我心里還不痛快。
于公,如果說稷山老百姓說縣委書記水平不高,工作不好,沒有把事情做好,影響了稷山經濟發展,對我有意見,為了老百姓,伸張正義去告,這也是一個道理。
新京報:那你覺得自己在老百姓心中是怎樣的形象?
李:你可以到稷山了解一下,不能只找干部,要找各個層面的人了解。稷山老百姓對我是認可的,對我的工作能力和形象是肯定的。如果說不認可,如果說他們(指薛志敬三人)說的是事實,那壞了,亂套了。
新京報:這么說老百姓是認可你的?
李:“兩會”圓圓滿滿、順順利利結束,包括人大政協,對我投的都是全票。我心里非常清楚,領導班子好著呢,工作好著呢,老百姓認可著呢。當然,也有些人反對,人們總是要說一些話的,這是正常現象。
新京報:那對工作有影響嗎?
李:這件事剛出來的時候,開始的半個月,對我個人的情緒是有影響的,但是我現在想通了。
新京報:怎么想通的?
李:我把工作干好,把我的書記當好就行了。我在稷山生活這么多年,究竟我是個什么人,什么形象,是丑陋的還是友善的,只要稷山老百姓認可我就行。
新京報:不怕影響你在上級領導眼中的形象?
李:我們市委書記、宣傳部長,都非常重視這件事情,包括省里申維辰(山西省委宣傳部長)都很關注這個事情。他們就講,李潤山做縣委書記,人品好,工作能力強,這幾年在稷山干下事了,老百姓非常滿意。
“對我個人生活是一個侮辱”
新京報:你對那份材料本身怎么看?李:他們是純粹胡說,他們這四點沒有一點是成立的。他們完全是在閉門造車,全是編的。
新京報:那對你生活作風的描述呢?
李:對我個人生活是一個侮辱,對感情是一個傷害。
新京報:具體怎么理解?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